“卖假烟还委屈上了?”河南郑州,男子结婚办喜事,通过朋友介绍,花费4400元在个人手里买了40条黄金叶香烟,对方当时拍着胸脯保证这是正品。事后,有亲戚悄悄告诉男子,他这烟味道不对,抽到一半就灭了,明显有问题。男子经过鉴定,这烟果然都是假的,想到在亲朋好友面前如此丢人,男子向对方索赔,万万没想到,对方还委屈的不行:我也不知道这是假烟,现在烟草公司已经罚了我45%,我一分钱都没赚,赔你什么? 今年一月初,郑州的朱先生正忙着筹备婚礼,一辈子就一次的喜事,他事事都想办得周全体面。 按照当地习俗,婚礼上要给前来随礼的亲戚朋友发烟,可朱先生去正规烟草店打听,发现都是零散售卖,一次买几十条烟特别麻烦,为此他心里很是发愁。 就在这时,有个热心的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私人卖家,说是能大批量拿到香烟,价格也合适。 朱先生想着朋友介绍的应该靠谱,便联系上对方,一口气订购了40条黄金叶香烟,总共花了4400元。 货到之后,卖家拍着胸脯向朱先生保证,这些烟绝对是正品,让他放心使用。 朱先生仔细检查,看着香烟包装完整,有条形码和编号,外观和正品没什么区别,应该就是正品无疑。 他便没有多想,当场把钱全部转给了对方,还满心欢喜地以为解决了一件大事。 婚礼顺利举办,现场宾客云集,朱先生忙着招呼亲友,全程都十分开心。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喜事刚办完,麻烦就找上门了。 有位关系亲近的亲戚私下找到他,委婉地告诉他,婚礼上发的香烟口感不对劲,抽起来味道怪异,甚至抽一半就自己熄灭了。 亲戚的话语里,就差把假烟两个字直白的说出来了,这让朱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感觉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一辈子的大喜事,竟然用到了假烟,要是传出去,在乡亲们面前该多丢人。 越想越憋屈的朱先生,立刻拿着剩下的香烟,送到了当地烟草公司进行专业鉴定。 鉴定报告出来后,现实给了他沉重一击,结果明确显示,这批香烟从外包装、烟支到烟丝,全都存在问题,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 拿着铁证,朱先生立刻联系上卖家,想要讨个说法,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万万没想到,卖家的态度十分恶劣,不仅没有丝毫歉意,反而百般抵赖。 起初卖家还拒不承认,反问朱先生凭什么说烟是假的,直到朱先生拿出官方鉴定报告,对方才哑口无言。 随后卖家又改口称,他也是好心帮忙,这些烟是从自己朋友那里弄来的,根本不知道是假的,现在上家也找不到了。 朱先生十分气愤,质问对方没有烟草售卖资质,为什么敢私自卖烟,还拿假烟坑人。 面对索赔,卖家更是显得十分委屈,声称他不仅没赚到一分钱,还因为售卖假烟被烟草公司罚了45%的钱,甚至还直言他没什么可赔的。 无奈之下,朱先生向烟草公司求助,烟草部门表示,他们只能对卖家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关于民事赔偿的问题,建议朱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好好的婚礼添了这么一桩糟心事,不仅损失了钱财,还在亲友面前丢了面子,朱先生心里满是委屈和愤怒。 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两个月,卖家始终不肯出面解决问题,朱先生明确表示,接下来他会选择报警,并且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应退还货款,并按价款三倍赔偿;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 卖家无资质售假烟,以正品名义收款,构成消费欺诈。 卖家自称不知情,已经被烟草公司罚款,这些都不能免除他对朱先生的民事赔偿责任。 烟草部门处罚与民事索赔相互独立,卖家仍需全额赔付,朱先生完全可以凭鉴定报告与转账记录起诉,主张退还4400元并赔偿13200元。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