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徐女士藏在家里的900克黄金首饰说没就没了,折算下来价值40多万!谁能想到,偷黄金的不是外人,竟是她四年前交往过、比她小几岁的前男友蒋某。更反转的是,蒋某当场认偷,承诺三年赔50万,徐女士心软没报警,可三年过去,蒋某只赔了5万就彻底耍赖,如今蒋某已被刑拘,可徐女士的损失,真能追回来吗? (来源:九派新闻、) 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了,这事闹到现在,起因竟是四年前一段没善始善终的恋爱。 徐女士的黄金900克,当年价值就有40多万,换算下来,每克黄金当年的价格大概是444元,放到现在,金价一路走高,现在的实际价值都50多万了,比当年多了10多万元。 藏黄金的地方,除了蒋某,徐女士没告诉过任何人。 四年前,两人相识后很快走到一起,蒋某比徐女士小几岁,当时徐女士觉得蒋某老实可靠,满心信任,就连自己偷偷藏黄金的位置,都告诉了他。 相恋一年,两人因为琐事闹掰,和平分手,之后就没怎么联系。 分手没多久,徐女士去拿自己藏的黄金,当场就懵了,柜子里空荡荡的,900克黄金,一根不剩,连个金饰的边角都没留下。 徐女士第一反应,就是蒋某,除了他,没人知道黄金藏在哪。 徐女士去找蒋某对质,没等徐女士多问,蒋某就松了口,当场承认黄金是他偷的。 蒋某说,自己那时候深陷网贷,欠了一屁股债,手头紧得厉害,偶然间想起徐女士藏黄金的位置,一时贪念起,就动了歪心思。 他不是一次偷完的,分了好几次,趁徐女士不在家的时候,悄悄潜入,一点点把黄金盗走,然后全部变卖,换了钱。 卖黄金的钱,蒋某没存一分,全用来还网贷,还有自己挥霍,买衣服、请朋友吃饭、玩游戏充值,短短几个月就花光了。 本以为能还清网贷,没想到越陷越深,欠的钱反而更多了。 面对徐女士的质问,蒋某哭着道歉,反复恳求徐女士不要报警,说自己知道错了,愿意赔偿。他承诺,三年内,给徐女士赔50万,比当年黄金的价值多了近10万,还保证一定说到做到。 徐女士想着,毕竟相恋一场,蒋某也承认了错误,还承诺了赔偿,要是报警,蒋某这一辈子就毁了。 就因为这一时的心软,徐女士没报警,也没写任何书面协议,只凭着蒋某一句口头承诺,就放他走了。 现在想想,这真是她这辈子最错误的决定。 三年时间,徐女士一开始还抱着希望,等着蒋某履行承诺,可蒋某的态度... ... 第一年,蒋某还主动联系徐女士,说自己手头紧,先给了2万,剩下的慢慢凑。 第二年,徐女士催了好几次,蒋某才又给了3万。 三年时间,蒋某一共就给了5万,50万的承诺,连零头都没凑够。 剩下的45万,徐女士再怎么催,蒋某都开始百般推诿,最后干脆不接电话、不回消息,彻底耍赖了。 徐女士当初的心软,就是对蒋某的纵容。 忍无可忍之下,徐女士终于报了警,她不再念及旧情,要让蒋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面对民警的询问,蒋某再也无法抵赖,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黄金、变卖挥霍的全部经过。 蒋某说,他当初承诺赔偿50万,就是为了稳住徐女士,不让她报警,他根本就没打算真的赔偿,也没有能力赔偿。 现在,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经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徐女士的黄金,早就被蒋某变卖挥霍一空,根本无法追回,而蒋某又没有偿还能力,徐女士的40多万损失,大概率要打了水漂。 徐女士太傻了,当初就不该心软,就该直接报警,也不至于落得这般下场。 蒋某利用徐女士的信任偷东西,还耍赖不赔偿,纯属咎由自取,可现在怎么也改变不了徐女士损失惨重的事实了。 蒋某偷偷盗窃徐女士900克黄金,数额特别巨大,情侣之间偷东西是否构成犯罪呢?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蒋某与徐女士已分手,黄金是徐女士个人财产,蒋某秘密窃取,完全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且涉案价值超4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徐女士当初没报警,三年后才报警,会影响蒋某的定罪吗? 只要盗窃事实存在、证据确凿,无论被害人是否及时报警,都不影响司法机关对嫌疑人的定罪处罚,徐女士的心软,只是给了蒋某拖延时间的机会,不会免除其刑事责任。 蒋某的盗窃行为给徐女士造成了财产损失,徐女士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蒋某赔偿,哪怕蒋某现在无力偿还,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后续蒋某有还款能力时,仍需继续偿还。 徐女士因为一时心软,错失了及时维权的机会,最终损失难以追回。 蒋某因为贪念和侥幸,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得不偿失。 人心不可欺,信任不可负,到底是徐女士的心软太愚蠢,还是蒋某太贪婪呢?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前男友偷走900克黄金 女子3年后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