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长期资产进项税不得抵扣项目?2026年第15号公告提到,混合用途长期资产要核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逐年调整,想明确新政里界定的不得抵扣项目具体有哪几类?比如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等,是否都包含在内?计算不得抵扣税额时有没有统一的计算公式?解答:根据《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规定,长期资产进项税不得抵扣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几类:1.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长期资产。2.专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长期资产。3.专用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的长期资产。4.专用于集体福利的长期资产。5.专用于个人消费的长期资产。上述提到的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均包含在不得抵扣项目内,非正常损失也属于不得抵扣项目。当长期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已抵扣进项税额后用途改变,专用于上述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时,按照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净值率”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其中,净值率=(当月期初长期资产净值÷长期资产原值)×100%。长期资产增值税法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