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备迷药刀具专盯豪车女车主:应如何定罪量刑?   两男子备迷药刀具专盯豪车女

周垂坤 2026-03-17 22:35:50

两男子备迷药刀具专盯豪车女车主:应如何定罪量刑?   两男子备迷药刀具专盯豪车女车主,女车主好心捎人遭抢劫装晕逃过一劫!近日,据检察日报,刘女士看完演唱会回到车内,一穿代驾服男子突然上车,称电动车没电求捎带,刘女士迟疑一下,心想小区门口有监控便同意。   谁承想,车至小区门口,男子突然勒脖并用浸液布块捂其口鼻!刘女士挣扎无果后,灵机一动,佯装被迷晕。趁男子松懈,赶紧跑下车呼救,恰遇巡逻警车!警方抓获郑某、张某。经查,二人合谋在高档商圈物色独行女车主,偷装GPS跟踪,准备迷药、刀具意图劫财,另在常州、扬州有预备行为。两男子备迷药刀具专盯豪车女车主律师来帮忙北京刑事律师   1.  可构成抢劫罪 首先,郑某、张某已构成抢劫罪。根据刑法规定,抢劫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既有手段行为,也有目的行为。其手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其目的行为则是劫取他人财物。   “暴力”,是指对人行使的有形力,通常要针对人的身体。“胁迫”则是指由于告知恶害而使人产生畏惧心理。而“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或者是不敢反抗的方法。目的行为即强取财物。   在前述案件中,涉案男子勒脖并用浸液布块捂刘女士口鼻,意图将刘女士迷晕后抢劫其财物。其意图将刘女士迷晕,就是意图使用“其他方法”使刘女士陷入不能反抗的境地,同时其目的也是为了劫取财物。其行为已经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2.  犯罪形态是未遂和预备 不过,前述案件中,因刘女士下车呼救,郑某、张某在未劫获财物的情况下就被警方抓获,这该如何认定呢?这可认定二人构成抢劫未遂。要构成抢劫未遂,要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抢劫行为,但是未既遂。   抢劫罪的着手指的是以强取财物为目的而开始实施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暴力、胁迫等行为;抢劫罪的既遂则是将财物转移给自己或者第三者事实上支配,排除被害人对财产的支配。   在前述案件中,涉案男子已经对刘女士实施勒脖行为并用浸液布块捂刘女士口鼻,意图迷晕刘女士,这已经是着手实施压制受害者反抗的行为了,因刘女士及时求救,行为人未获得财物,属于没有既遂。因此,郑某、张某的行为可构成抢劫罪未遂。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从轻或减轻的幅度,需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因素。在前述案件中,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六年,张某五年三个月   总的来说,郑某、张某的落网,是刘女士临危不乱的结果。与此同时,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是每一位女性在日常生活中保护自己最有效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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