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谁死谁有理!”四川成都,一七旬大爷早起锻炼时,路过一片稻田,当他来到稻田边

百日依山尽 2026-03-17 00:29:49

“并非谁死谁有理!”四川成都,一七旬大爷早起锻炼时,路过一片稻田,当他来到稻田边蹲下洗手时,不慎滑倒跌入田中溺亡。而后,大爷的家属难过之余,将村委会、农产品公司告上法院,索赔损失合计320000余元,法院这样判了! 四川成都,一场意外引发的责任纠纷,让“谁死谁有理”的旧观念再次被打破。2024年5月的一个清晨,76岁的李大爷像往常一样出门晨练,沿着熟悉的路线走到一处稻田附近,原本普通的晨练,却成了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 当天早上7点43分,李大爷行至稻田边缘,想要蹲下清洗手部,脚下突然打滑,身体失去平衡跌入田中。 监控画面完整记录了事发过程,李大爷此前曾不慎跌入排水沟,起身清理污渍后再次靠近田边,最终因站立不稳落入稻田,没能再自行起身。 周边群众发现异常后迅速赶到现场施救,医护人员抵达时,李大爷已无生命体征,不幸溺亡。 李大爷年事已高,本身患有基础疾病,两年前还遭遇过车祸,行动能力相较常人偏弱,这也是他落水后无法及时自救的重要原因。 稻田水深约80厘米,符合农业种植的常规深度,对于身体状况正常的成年人而言,这样的水深并不足以造成溺亡风险。 亲人离世让家属陷入巨大悲痛,情绪平复后,家属将事件责任归咎于场地管理方。家属认为,村委会、农产品公司等主体,没有对稻田区域做好安全防护,未充分消除潜在危险,最终导致李大爷发生意外,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经过核算,家属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方赔偿共计32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法院通过监控视频、现场勘查记录、鉴定报告、各方陈述等完整证据链,还原了事发全过程。 法院查明,涉事稻田由农产品公司直接管理,公司已在田边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提示水深危险、禁止靠近,同时安排专人开展日常巡查,已经履行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稻田作为农业生产用地,保持开放状态符合生产需求,管理方无需对自然农田进行全封闭防护,也无法预见此类意外的发生。 法院同时认定,李大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清楚自身身体状况与行动能力,在明知靠近水边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仍主动靠近稻田边缘,自身存在明显过错。 家属对高龄且行动不便的老人,未履行必要的陪同照看义务,对意外发生也存在相应责任。李大爷的溺亡结果,与管理方的经营管理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 依据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驳回李大爷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村委会、农产品公司等相关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该判决现已生效。 判决结果公布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多数网友支持法院判决,认为法律应当厘清责任边界,不能以情感替代事实,管理方已尽到义务,不应为个人自主行为导致的意外买单。 也有网友表示,高龄老人外出活动,家属务必做好陪同与防护,避免独自前往危险区域。还有网友认为,这一判决传递出清晰导向,意外责任不能盲目转嫁,公平公正才是法治社会的核心。 一场悲剧,一次裁判,不仅告慰了逝去的生命,更明确了意外事件中的责任划分。法律守护公平正义,既不纵容过错,也不强加无依据的责任,打破“谁闹谁有理、谁死谁有理”的误区,让责任回归本真。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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