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男子为博女主播欢心,半年内疯狂打赏167万元,并私下转账11万余元,却发现心仪女主播早已结婚,一气之下男子将女主播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全部钱款,法院的判决,让很多人没想到。 这事发生在成都新都区。2024年10月瞿先生刷抖音时,偶然进了陈女士的直播间。女主播温柔的声音让他着了迷,两人很快加了微信,聊得越来越热乎。 微信里,瞿先生一口一个“宝宝”,说“你和我谈就是我的世界”。陈女士也回着“想你了”“在忙呢”,话里话外透着暧昧。瞿先生真以为爱情来了,开始拼命砸钱。 他不仅在直播间里刷礼物,还私下给陈女士转账,说是请她妈妈吃饭,不想让她受苦。一万、两万、五万……半年时间,光转账就给了11万多。 为了当榜一大哥,瞿先生到处借钱,从多个平台贷了126万。自己每天只花50块钱吃饭,省下的全换成虚拟礼物,在直播间里放烟花。 陈女士偶尔也会劝他别借了,可瞿先生上头了,回她“熬一下就过去,下周还会刷”。他以为自己在为两个人的未来投资,甚至规划起以后的生活。 直到2025年初,瞿先生才偶然发现,这个天天叫他“宝宝”的女人,早在2019年就结婚了。自己这半年的痴情和倾家荡产,原来只是一场独角戏。 他彻底崩溃了,感觉被欺骗玩弄。一怒之下,把陈女士和抖音平台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全部178万。 法庭上,两边各说各的理。瞿先生觉得,对方隐瞒婚姻,用恋爱名义诱导他花钱,就是欺诈。陈女士却一脸平静,说那些暧昧互动只是主播的工作,是为了维护粉丝关系。 她还拿出证据,说瞿先生也给别的女主播转过520、888的红包,感情并不专一,已经结婚的情况她觉得没义务告诉每个粉丝。 陈女士明明结了婚,还和瞿先生保持暧昧,让他误以为能发展恋爱关系,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法院判决私下转账的11万多元必须返还。 但那167万的直播打赏不用退,法院认为瞿先生是成年人,充值买礼物打赏,是为了获得主播的感谢和粉丝的羡慕,是一种精神消费。打赏是自愿的,直播内容也没违法,这笔钱属于消费不用返还。直播间里的打赏,本质是买开心、买面子,是一种娱乐消费,你情我愿。但私底下的转账,如果带着明确目的,比如以恋爱结婚为前提,而对方隐瞒关键事实,那性质就变了。 瞿先生以为自己在追爱,其实只是在消费一种被需要、被崇拜的感觉。女主播的温柔是工作,暧昧是剧本,只有他掏出的真金白银是实实在在的。 网络世界太容易让人模糊虚拟和现实的边界。一句“宝宝”可能只是职业话术,一场华丽的打赏特效背后,是普通人要还好几年的债。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