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好日子真的要来了! 26年新修订的教师法还没有颁布实施,我从正规渠道了解到草案中部分内容,给大家分享,提前高兴一下。 1,地位提高了。 中小学教师法定为国家公职人员,不再仅为过去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待遇不低于公务员或者高于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公务员不等同); 2,教育惩戒权入法。 过去,教师管理学生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不复存在。法律明确规定:教师批评、训导、短时站立、暂停活动等合规惩戒权。 教师仍然严禁体罚、侮辱、因成绩惩戒、连坐惩罚。 3,教师职称评定打破天花板。 初级、中级取消比例限制,按照年限自然晋升。副高及以上职称竞争性评审,向教学实践倾斜。

微尘
为啥不按照年龄晋升
F-XY-l999
高级还是没有放开
我心飞翔
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是个坑,应该说不低于公务员的总收入
Yangyang 回复 04-27 07:17
公务员法第八十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那么你觉得是不是公务员的收入呢?
用户10xxx80
刚参加工作那会儿也是这样说的
锋芒不露
其实没啥变化
用户11xxx20
都是坑:批评、训导,也可以告你侮辱;教育局或校长可以因成绩惩戒教师,教师不能因成绩惩戒学生。
丶海阔天空
赶紧滚
王老师
在简直是吹牛逼
momo
严惩职称卡拿恶势力,刻不容缓!
大山友人
地位提高,责任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