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进屋之前会把鞋子脱了放在外面,但是邻居却故意使坏,每次从门口经过都要

芹姐说法 2026-03-15 13:04:36

上海,一女子进屋之前会把鞋子脱了放在外面,但是邻居却故意使坏,每次从门口经过都要故意踩踏。女子跟邻居协商,门口各家可以放两双鞋,这样就不要互相为难。谁知道,女子家门口就放置一双鞋,邻居老阿姨经过时,却故意踩踏,门口的监控可以说是非常准确的记录了这一幕。女子很生气,去买了粘鼠器放在门口,准备恶意报复邻居。 女子准备把粘鼠板扔在大门口,反正每次邻居故意侵犯自己领地,就看她踩上粘鼠板之后,是否能有所收敛。 澎湃新闻3月1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邻里之间,总是有数不清的矛盾,为了方寸大的地方,总是要吵闹的厉害。 一女子张女士(化名),喜欢在门口放置一块地垫,这样进屋的时候,就可以将鞋子上的泥土抖落掉。 另外,有的时候为了方便,张女士进屋的时候,直接就会把鞋子给脱了丢在门口。 因为家里人很多,大家鞋子都脱了丢在门外,确实门口熙熙攘攘的全都是鞋子,邻居家过来找了很多次,想要谈一下鞋子摆放的问题。 双方一商量,也做出了约定,门口最多可以放置两双鞋,张女士一家也同意,邻居家对于这个协商结果也满意。 但是,就在最近,张女士每每出门的时候,就会看到自己的鞋子东倒西歪,就像是被人恶意丢弃了一样。 张女士心想,一定就是邻居捣乱的啊,本来还想要亲自抓人。但是好几次,都没有逮到罪证。 无奈,张女士只能网购了一个监控,安装在大门口,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就可以看的一清二楚了。 有一天,张女士门口也就放了一双鞋,但是还是被人给恶意踢翻了,她立刻就查看了监控,果不其然,就是邻居的阿姨,从她家门口经过的时候,故意踩踏张女士的鞋子。 这下好了,一双白鞋,变成了黑鞋。 而且都约定好了,门口可以放置两双鞋,张女士家门口明明也就只放了一双鞋,但是还是遭到了邻居阿姨的恶意破坏。 不仅故意踩踏、还踢踹,这到底是多大仇、多大怨呢,每一次,都要故意来这么一出,让张女士看了内心凉凉的。 张女士心想,总归要想一招,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她想到一个方法。 张女士去网上购买了一个粘鼠板,心想,对方不是很喜欢故意来踩踏我的鞋子吗?我就把粘鼠板放在我的鞋子旁边,看她怎么办。 没多久,粘鼠板就已经到货了,张女士立刻就取出货物,放在了大门口。 只不过,邻居阿姨估计看到张女士的反击了,一时间,略有收敛,暂时也没有故意去踩踏张女士的鞋子了。 这可真的是印证了一句话,恶人还需恶人磨啊。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过道就这么点点大,放个鞋垫已经占据了大半个位置了,让过路人看了,真的挺膈应的。 也有网友说,的确如此,公摊的地方,还是自觉点,不要随意占道。人家阿姨没有给你丢掉,那就很不错了。 再说说张女士这个做法,确实也不正确,因为她在家门口放鞋虽然是为了便利,但是已经涉嫌违规。 根据《民典法》和《消防安全法》规定,楼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使用用途受到保护。 据相关规定可知,通道禁止堆放杂物,放置阻碍疏散、影响清洁、或者引发火灾隐患。 张女士的行为,看似是在自家门口放置物品,属于物尽其用,但是其实构成对公共空间的私占行为,很容易引发异味、滋生细菌,影响邻里生活质量。 正是因为这种“便利自己,困扰他人”的做法,引发邻居不满,这才导致对方对等报复,故意踩踏鞋子。 邻居阿姨的这个行为,是发泄情绪,虽然可以理解,但是行为也已经越界。 根据《民典法》第1165条规定,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权利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邻居阿姨的行为可能构成民事侵权,如果导致张女士的鞋子变形、无损、无法修复,则需要依法照价赔偿。 如果拒绝赔偿,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将要面临治安处罚,一般是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 邻里之间相处,需要协调、沟通,而不是激化矛盾,这样很容易因为小摩擦而上升为大报复,这样反而得不偿失。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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