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去按摩,见女技师长得漂亮,穿着暴露,便摸了一下对方胸部!女技师又羞又怒,拿起高跟鞋砸向男子,恰好砸中其右眼,竟将男子砸瞎!事后,男子要求将女技师判刑并索赔43万,可法院判决却令人意外 事发当天,男子汪某和朋友一起喝了酒,酒劲没完全下去,就想着去按摩店放松一下,于是几个人一起去了当地一家按摩店。 进店之后,汪某被安排到一个独立的包间,为他服务的女技师长得清秀,穿的是按摩行业常规的工作制服,整体比较清凉,并不是汪某后来所说的“穿着暴露”,这只是他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找的借口。 女技师一开始正常为汪某提供按摩服务,全程都很规矩,没有任何不当举动。 可汪某因为喝了酒,加上见女技师长得好看,一时鬼迷心窍,完全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也不管按摩店的规矩和基本的礼仪,在女技师毫无防备的时候,突然伸手强行摸了女技师的胸部。 这一下突如其来的冒犯,让女技师瞬间又羞又怒,当场就吓了一跳,连忙厉声呵斥汪某,还用力推开了他,明确表示拒绝这种无礼的骚扰,让他不要再乱来。 可汪某不仅没有丝毫的愧疚和悔改,反而觉得女技师是“假正经”,嬉皮笑脸的,根本没把女技师的拒绝放在眼里,不仅没有停止自己的冒犯行为,还继续朝着女技师逼近,甚至伸手想要拉扯女技师,试图进一步实施不法侵害。 当时包间是封闭的,里面只有汪某和女技师两个人,女技师身处弱势,身边没有任何人可以求助,离包间门口也有一定距离,根本没办法快速跑出去,心里极度恐慌,生怕自己受到更严重的伤害。 情急之下,女技师也顾不上多想,随手抓起脚边自己脱下的高跟鞋,朝着汪某的方向用力砸了过去,她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制止汪某的不法侵害,让他离自己远点,保护自己不被进一步伤害。 因为当时情绪太紧张、太慌乱,女技师根本没办法精准控制砸击的部位和力度,没想到这只高跟鞋不偏不倚,正好重重砸中了汪某的右眼。 砸中之后,女技师趁机快速跑出包间,大声呼喊按摩店的店主求助。店主听到呼喊后,立刻赶到包间,只见汪某捂着右眼蹲在地上,痛苦地哀嚎,看着十分严重。店主不敢耽误,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把汪某送到医院紧急救治。 可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汪某的右眼球破裂得太严重,眼部的神经和组织受到了不可逆的损伤,最终右眼完全失明,后来经过专业的司法鉴定,他的损伤程度构成了重伤二级。 康复出院后,汪某直接报了警,一口咬定女技师是故意伤害他,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女技师的刑事责任,还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罗列了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费用,一共要求女技师赔偿43万元,态度十分强硬。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双方各执一词,争议的焦点就是女技师的反击行为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 汪某一方辩称,自己只是一时糊涂,摸了对方一下,情节并不算严重,女技师却下手这么重,直接导致他右眼失明,这属于防卫过当,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理应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而女技师则十分委屈,她说自己是在遭遇强制猥亵、面临持续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出于自保才被迫反击的,当时根本没有其他更温和的方式摆脱危险,要是不及时反抗,自己很可能会遭受更严重的侵害,她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警方和法院先后介入调查,调阅了按摩店公共区域的监控,核实了双方的证言,还勘验了包间的现场痕迹,完整还原了事发的全过程。 调查核实,汪某酒后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在先,而且在女技师明确反抗后,仍然继续实施逼近、拉扯等后续侵害行为,不法侵害一直处于持续进行的状态,并不是已经终止了。 女技师作为身处封闭空间的女性,面对男性的不法侵害,身心都处于高度紧张和恐惧的状态,法律不能苛求她在危急时刻,还能精准把控反击的力度和部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猥亵他人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汪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让他为自己的无礼冒犯付出了法律代价。 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后认为,女技师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明确她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院在审理民事赔偿部分时,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最终认定女技师的反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依法驳回了汪某43万元的全部索赔诉求。 汪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这件事才算尘埃落定。 很多人一开始都觉得,女技师把人砸瞎了,肯定要承担责任,所以法院的判决才让人意外。其实这起案子的核心,就是法律要保护正当防卫的行为,不能让“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想法得逞。 汪某是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才引发了后续的伤害,他的失明是自己的过错导致的,女技师的反击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没有超出合理的防卫限度,所以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