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北京女人重生花了29500块,在一家婚介公司买了会员。这家公司自称清华毕业生创办,说手里全是名校单身资源。工作人员给她推荐了一个男人,马某某,资料上写的:人大本科,北大硕士,年收入60万以上,无婚史。重生当时32岁,看了资料,觉得这回总算碰上个靠谱的。 见面那天,马某某穿得讲究,说话也体面。见了没几次,就开始叫“老婆”“宝贝”。他跟重生说,家里已经把婚房准备好了,爸妈早就等着见儿媳妇。还给她看和“大佬”的合影,说自己中医世家,爷爷是老中医,父亲在老家做生意,家境好得很。重生听了,心里那块石头落了地。俩人很快同居。 处了两个月,马某某第一次开口借钱。说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手头紧,让她帮忙贷点款。他自己不去贷,理由是“公司股东贷款麻烦”。重生有点犹豫,他说,不借就分手吧。她借了。 四年时间,重生在12家金融机构办了信用贷款,加起来234万8千3。另外还直接给他转过11万9。每次借钱都是差不多的理由:项目投资、资金过桥。每次她都想过不借,但每次他都说,这是最后一次,借完就去领证。 最高检2025年4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月到2025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婚介行业犯罪案件1546人。办案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以婚介之名实施诈骗,个别婚介机构违法从事涉外婚介业务,一些婚恋网站甚至成为犯罪引流媒介。 湘潭市公安局曾发文剖析这类骗局的套路:诈骗分子通过各类交友软件筛选目标,重点瞄准有一定经济基础、情感需求迫切的中年单身女性。他们按剧本打造“完美恋人”人设,通过日常嘘寒问暖、分享虚构的高端生活场景,逐步获取受害人情感信任。 2025年2月,重生说,咱们把证领了吧。马某某消失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租的房子也空了。 她自己去河南驻马店找他。找到他老家,村里人跟她说,这男的2019年就结婚了,孩子都好几岁了。她又去查学历,人大和北大的学信网,都查不到这个人。 记者后来打电话给马某某。他在电话里说,自己和重生不是恋爱关系,是公司合伙人,钱是股权回购款,有问题找法院。问他结婚没有,他不回答。但在重生提供的一段录音里,马某某承认自己已婚,说是因为婚姻不幸福才去婚介所登记,“是婚介所邀请我去的,我是去物色合伙人”。 婚介公司那边,工作人员说对会员信息造假的事不清楚,都是会员自己上传的资料。重生的资料里写着马某某无婚史、人大北大毕业,但这些信息怎么审核通过的,没人解释。 南京中院2025年3月判决过一个类似案件。黄某在某婚介平台相亲,被一男子以“期货内幕消息”为名骗了81万。法院认定,婚介平台疏于审核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未履行网络服务实名制职责,判平台赔偿损失的5%。法官说,婚介服务平台对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审核义务应高于一般社交网站。 重生手机上,催贷短信还在一天一条地来。12家机构的贷款,每月的利息比她工资还高。那些天天叫“老婆”的日子,四年时间,换来的是234万的债和一个已婚男人的消失。 有律师分析这事,说婚介行业现在的问题是:婚介机构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工商登记就能经营,没有注册资本要求、没有从业人员资格要求、没有场地标准。行业人员参差不齐,对会员信息的审核全凭自觉。 重生到现在也没想明白,自己花了29500找的婚介,介绍的人,连名字都是假的。而那些贷款的合同上,白纸黑字签的是她的名,银行只管催债,不管她当初为什么借钱。 这事你们怎么看?婚介收了钱,会员资料是假的,责任该谁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