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7岁男生在酒吧玩耍时,碰到一名比自己大6岁的女子,对方不仅与其发生了关系,还给了其100元红包。没过多久,女子又连续2次与男生相约发生了关系,并且每次也都给男生50元红包。可男生万万没想到的是,又过了没多久,女子再次联系男生,但却声称自己宫外孕,不仅流产了还切除了输卵管,要求男生赔偿。遭拒后,先是报警,而后又将男生告上法庭向男生索赔12余万元。法院这样判! 那是2023年末的一个夜晚,地点在四川宜宾。外面冷得很,深夜的风一阵一阵往骨头里钻,但酒吧里完全是另一种温度——低音炮轰得人脑袋发麻,理智都像被震散了一样。 17岁的小张还是个学生,这天跟着朋友来酒吧散心,压根没想到会在这里卷入一场让他后怕一辈子的麻烦。 刚坐下没多久,一个看着挺成熟的女子主动凑了过来,两人聊了几句就加了微信,这女子叫何某,已经23岁了,比小张大整整6岁。 聊到后半夜,何某直接邀请小张去自己家,小张年纪小没见过这阵仗,稀里糊涂就跟着去了,当晚两人就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小张要回学校时,何某给了他100块钱微信红包,说是让他打车用,小张当时还觉得这姐姐挺大方。 可他没料到,这只是后续一连串事情的开始。过了没两天,何某又发微信喊他,还先转了50块钱打车费,小张再次赴约,两人又发生了关系。 到了2024年1月初,何某第三次用同样的方式约小张,还是给了50块钱红包,小张依旧没拒绝,这三次下来,他前前后后一共收了200块钱红包。 本以为就是一场露水情缘,之后何某没再联系,小张也渐渐把这事抛在了脑后。 可谁能想到,1月底的时候,何某突然找上门来,一开口就吓了小张一跳,说自己宫外孕做了手术,不仅流了产,还切除了一侧输卵管,让小张赔偿10万块钱医疗费,还要额外给补偿。 小张当场就懵了,他一个学生哪来这么多钱,而且他觉得每次都做了安全措施,怎么就肯定是自己的责任,当场就拒绝了何某的要求。 被拒绝后的何某根本没罢休,先是闹着报了警,警察调查后发现这事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法立案。 可何某还是不依不饶,直接把小张告上了法庭,张口就要12万多的赔偿,说要小张承担60%的责任。 这一下可把小张逼到了绝路,他不仅要面对法院的诉讼,还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后来都说自己因为这事患上了抑郁症,好几次都想不开要自杀,幸好被家人及时发现救了下来。 法庭上,两边的说法完全不一样。何某说自己和小张是恋爱关系,相处的时候一直是自己花钱,现在自己身体受了这么大伤害,小张必须负责。 可小张却喊冤,说自己当时根本没成年,就是个不懂事的学生,两人根本不是谈恋爱,明明是何某主动勾引自己,每次都是她主动联系、主动发红包,怎么现在出了事就全怪自己? 小张还说,何某在酒吧工作,平时接触的人多,谁知道她那段时间还和别人有没有来往,凭什么就认定宫外孕是自己造成的。 法院经过仔细调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查清楚了。何某确实在2024年1月24日做了宫外孕手术,切除了左侧输卵管,住院5天,后来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这些都是事实。 但关键问题是,小张到底该不该为此负责?法院说得很明白,要让别人承担赔偿责任,必须得证明对方有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而且这两者之间得有因果关系,缺一个都不行。 先说说两人的关系,何某说自己和小张是恋人,可拿不出任何证据,既没有稳定的聊天记录,也没有共同生活的痕迹。 实际情况就是,两人在酒吧认识没几个小时就发生关系,之后三次见面都是何某主动联系、发红包让小张过去,完事后就打发他走,这根本就不是正常的恋爱关系,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就是一场各取所需的露水情缘,何某说的恋爱就是借口。 最让人觉得不合理的是,何某已经23岁了,是完全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小张那时候才17岁,还是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心智都没成熟。 作为成年人,何某应该知道性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也应该懂得保护自己,可她不仅主动引诱未成年的小张,事后出了问题还想靠打官司讹钱,这实在是说不过去。 法律上本来就要求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何某不仅没做到,反而利用小张的年轻不懂事,现在还好意思反过来索赔,这简直就是蛮不讲理。 所以法院最后判决驳回何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个判决真的太公正了!我打心底里觉得这个判决没毛病,何某就是咎由自取。成年人就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你自己主动约人、主动发生关系,事后出了问题没有任何证据就想让别人赔钱,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小张虽然年纪小,做的事情也不算光彩,但他不该为这种没证据的指控买单,更不该被狮子大开口要12万。 法院的这个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也给那些想投机取巧的人敲响了警钟,做人做事都得讲良心、讲证据,不然最后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