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农夫与蛇!”上海,女子生病了,来到朋友附近的医院看病,朋友看她可怜,就把房子借给她住,但女子睡的是高低床的上铺,半夜,她从上铺跌落,受伤严重,随后她要求朋友赔偿,朋友觉得自己好心没好报,拒绝赔偿,法院这样判了。 2024年初秋的一天晚上,上海的朱某,做了一个在她看来再普通不过的决定。 一个多年没怎么联系的老同事李某打来电话,说自己最近身体状况不好,需要到上海医院检查治疗,可是住旅馆费用不低,又不太方便长期居住。 两个人过去在单位共事过一段时间,关系不算特别亲密,但也算熟人,听到对方的难处,朱某没多想,就说自己家里有空房间,如果不嫌弃,可以暂时住一阵子。 她把家门钥匙交给李某的时候,其实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既然是老同事遇到困难,能帮就帮一把。 她没有收房租,也没提任何费用,只是简单叮嘱了一些生活上的事情,比如厨房和卫生间怎么用,家里哪些电器比较旧需要小心,事情在当时看起来,不过是一件普通的互相帮忙的小事。 李某住进来那天已经是深夜,朱某家里,用的是一张老式的上下铺木床,上下两层结构比较简单,年代也有些久了。 平时朱某自己基本睡在下铺,上铺更多是用来放杂物,或者偶尔有人留宿时使用,那天她也提醒过李某,上铺没有护栏,最好睡下面会安全一点。 不过李某坚持要睡上铺,她给出的理由很简单:上铺靠近墙边的插座,晚上给手机充电比较方便。 朱某当时又劝了几句,说床比较旧,没有挡板,翻身的时候要小心,但李某觉得没什么问题,还是自己爬了上去。 谁也没想到,意外就发生在当天夜里,凌晨时分,李某在睡梦中翻身时,从上铺摔了下来。 那一下摔得不轻,朱某听到声音赶紧起床查看,发现人已经倒在地上动不了,她立刻叫了急救车,把人送往医院。 接下来的事情,几乎是很多家庭都会经历的那种医疗流程:检查、手术、住院、康复。 医生诊断为脊柱受伤,需要较长时间治疗和恢复,那段时间里,朱某也帮忙联系家属、跑医院,事情处理得还算顺利。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等李某的伤情稳定之后,事情的走向却发生了变化,李某认为自己是在朱某家里受伤的,责任不应该完全由自己承担,双方沟通几次后没有达成一致,事情最终被带到了法院。 在起诉中,李某提出了一套自己的说法,她认为朱某把房间提供给别人居住,实际上类似一种“住宿服务”,而那张老旧的木床存在安全隐患,比如上铺没有护栏等,因此朱某应该对她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她提出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以及伤残相关费用,加起来接近20万元。 朱某接到法院传票时非常震惊,她一直觉得,自己只是出于好心提供了一个住处,而且还提醒过对方注意安全。 那张床在家里用了很多年,一直没有出过问题,李某当时坚持睡上铺,也是她自己的选择。 案件后来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的陈述、现场情况以及相关证据进行了核实。 法院认为,这起事件首先要判断双方之间的关系性质,根据调查情况,朱某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以此为经营活动对外提供住宿,因此不能认定为旅馆或类似经营行为,她提供住所的行为,属于无偿帮助性质。 另一方面,李某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住宿环境有基本判断能力。 她在明知上铺没有护栏、存在一定风险的情况下,仍然坚持选择在那里睡觉,并且没有采取额外的防护措施,因此对自己的受伤,应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李某提出的全部赔偿请求。 判决结果公布后,这件事在网络上引起不少讨论,很多人关注的,并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纠纷,而是其中涉及的一个问题——当别人遇到困难时伸出援手,如果因为意外就要承担高额责任,会不会让人以后不敢再帮忙? 也有法律人士解释说,类似案件通常要看双方关系性质,以及当事人的注意义务。 如果是经营行为,提供方确实需要承担更高的安全保障责任,但如果只是无偿帮助,法律一般不会把全部风险,转嫁给好心提供帮助的一方。 对于朱某来说,这场官司持续了一段时间,过程并不轻松,虽然最后结果对她有利,但从接到起诉到案件结束,她始终承受着不小的心理压力。 事情结束之后,她对身边朋友说的一句话,让很多人印象深刻:当初借房子只是觉得别人有困难,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好在法院最终把事实讲清楚了。 来源:扬子晚报 2026.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