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已婚男子被一女主播吸引,多次大额打赏,女主播看他有实力,和他线下见面,2人开始了婚外情,期间男子为了充大款,更加卖力砸钱,用的还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发现后,气得直接把女主播和网络平台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全额返还打赏的钱,并且,这笔钱必须归她个人所有。法院判了! 那天下午,孙某准备给女儿交学费,随手拿起丈夫的手机想查个账。结果这一点开直播软件,整个人当场就僵住了。 屏幕上密密麻麻全是打赏记录——几万、几万、又是几万!这些钱本该好好躺在银行卡里,等着给孩子交学费、给老人看病的,现在全特么流进了一个叫于某的女主播账户里! 聊天记录里那些露骨的暧昧话,酒店房间里拍下的亲密照片这哪是什么普通粉丝打赏,这分明就是拿家里的钱在外面养小三! 钱某今年38岁,和孙某结婚8年,攒下的每一分钱都不容易。可从2018年起,他刷到于某的直播后,整个人就跟着了魔似的。 对方穿着清凉、动作妩媚,镜头前甜甜地喊一声"大哥",钱某就飘了,觉得自己是个人物。打赏从几十块涨到几千块,再到后来一次几万地往外砸。平台规矩为主播与平台按四、六分成,然而钱某对此分成逻辑全然不在意。在他心中,远比分成更为重要的,是与对方线下相见的宝贵机会。 两人第一次在酒店见面就发生了关系,从那以后,钱某更加卖力地砸钱,为的就是维系这段见不得光的婚外情。 一年多时间,累计打赏超过50万!孙某拿着证据质问丈夫时,钱某还想狡辩说是"单纯的粉丝打赏"。可银行流水、微信账单、聊天记录、亲密照片这些东西摆在一起,构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任何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 孙某没在家里大吵大闹。她哭过之后,冷静地收集好所有证据,一纸诉状把于某和直播平台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她的诉求很硬:认定赠与无效,全额返还,而且这笔钱必须归她个人所有没钱某的份儿!钱某低着头坐在旁边,不敢看妻子的眼睛,心里虚得要命。他自知理亏,不仅肆意挥霍家中钱财,还令家族名声受损。内心有愧的他,或许已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懊悔。 于某却觉得委屈,辩解说自己开直播靠本事赚钱,对方自愿打赏,这是正常的服务交易,凭什么说退就退? 平台公司佯装无辜,振振有词道:“吾等仅提供技术服务,用户充值打赏,吾辈收取些许服务费,此乃合情合理之事,有何不妥?”主播穿什么、说什么,我们也不能24小时盯着啊! 法官的判决逻辑很清晰。钱某的打赏不是什么正常娱乐消费,而是典型的"拿钱养小三"。他为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竟私自动用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打赏。这一行为,既侵犯了孙某的财产权益,又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实在难以让人认同。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7条第1款规定清晰:若夫妻一方出于与他人同居等违背忠实义务之目的,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主张赠与无效时,法院应予以支持。无效的意思就是,这事儿从一开始就不作数! 对于某,法官说了:你明知钱某有家室,还跟他搞婚外情,还诱导他大额打赏,这钱拿得烫手,必须全额返还! 对平台,法官也没放过。于某直播时着装暴露、举止轻佻,平台却对此置若罔闻,甚至未履行“打赏限额提醒”义务。如此不作为,足见其监管存在严重缺失。虽然你收的是技术费,但你没尽到责任,酌情退还30%的收益。 最让钱某难受的是最后一条:返还回来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全部归孙某个人所有。这表明,钱某不仅颜面尽失,更彻底丧失了对这笔钱财的支配权。其肆意挥霍之举,引来了法律的惩戒,这张“罚单”便是最好的证明。 于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平台公司虽然只退了一部分,但也肉疼,还得整改。孙某虽然拿回了50万,但最终还是和钱某离了婚。钱是追回来了,可被背叛撕裂的信任,哪是一纸判决能修复的?那些"眼泪止不住往下掉"的瞬间,也不会因为胜诉就消失。 法律具备惩戒违法者、庇护受害者之效,然而它无力逆转时光的轨迹,亦无法消弭受害者身心所遭受的累累伤痕,其作用虽大,却也有难以触及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