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财两空”,江苏,女主播与已婚大哥发生不正当关系,结果被大哥的妻子发现。大哥的妻子不仅将女主播,还连带将大哥本人以及平台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归还全部打赏款,并确认全部归自己个人所有!法院这样判! 2018 年 4 月,钱某在浏览短视频内容时进入于某的直播间,于某以直播互动为主要收入来源,为提升关注度与打赏金额,长期采用不符合公序良俗的直播方式,钱某被直播间内容吸引后持续关注,并逐步开始进行资金打赏。 两人的联系从直播间延伸至线下,同年 8 月互加私人联系方式并见面,随后确立不正当男女关系,在此期间钱某持续向于某进行大额打赏,所有支出均来自其与妻子孙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整个过程孙某并不知情。 按照平台的收益分配规则,用户的打赏资金会按比例在主播与平台之间拆分,于某分得其中四成,平台公司获得六成。 直到孙某发现家庭财产异常变动并核实相关记录后,才得知钱某的打赏行为与婚外交往事实,面对被擅自处分的共同财产,孙某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将钱某、于某以及直播平台一并诉至法院,提出三项核心诉求,分别是确认打赏对应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主播与平台全额返还打赏款项、确认返还的资金归自己个人所有。 法院在审理中重点厘清三个关键问题,分别是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边界、平台是否存在监管过错。 法院查明,钱某的打赏并非基于正常观看直播的消费需求,而是以建立和维系不正当关系为目的,本质属于无偿赠与,这种行为既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也违背公序良俗,同时钱某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超出日常家事代理范围,侵害了孙某的财产权利。 平台方面存在明显监管疏漏,对于主播长期存在的违规直播行为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也未严格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的消费提醒、打赏限额等制度,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过错。 法院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等规定,结合婚姻家庭相关司法解释作出判决。 认定钱某的赠与行为无效,于某需全额返还其取得的打赏款项,平台因监管不力需在其收益范围内承担相应返还责任,最终确认全部返还款项归孙某个人所有。 这起案件并非简单的财产返还纠纷,而是对网络直播生态、婚姻家庭财产保护、公序良俗维护的多重回应。 近年来类似案件频发,司法裁判始终保持一致尺度,区分正常直播消费与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明确主播与平台的责任边界,既保护网络直播行业的正常经营,也遏制借直播之名行不当利益输送之实的行为。 案件也提醒公众,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大额处分,网络直播参与主体均应遵守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避免因越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