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父母借款12万给儿子交付彩礼钱,结婚之后,父母又做儿子思想工作,让他找媳妇把这12万要出来,留着去偿还外债。这个理怎么也说不通,儿媳妇不乐意了,声称结婚之后,公公婆婆话里话外就是挑事,鼓动儿子找她要钱。为了这事,儿媳跟公公婆婆吵架3年。话说,这个道理怎么也说不通,借个钱给彩礼走流程,婚后就想要把钱要回来去还债,这不就等于“白 嫖”? 男子作为儿子,很听父母的话,一直要求妻子把钱要出来。但是妻子表示: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 (本新闻参考来源:百姓调解) 李先生跟朋友到外面唱歌的时候,遇到一位年轻女子小霞。 二人因为唱歌结缘,互相看对眼了,之后两个人就谈朋友了,感情稳定之后,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然而说到要结婚,就要彩礼钱。 谈到彩礼钱,李先生的父母就有些为难,因为家里有些困难,要是女方家开口要很大的数额,这钱拿不出来该怎么办啊。 可是儿子(李先生)一心就想要跟这个姑娘谈,父母一商议,不管了,看对方开价吧,实在拿不出来,那就去借钱。 双方父母在谈论婚礼的时候,提出了12万元彩礼的条件。 听到这个价格,李先生的父母面露难色,要拿出这么多钱,确实有些费劲。但是谈判桌子上,又拉不下脸,老两口一咬牙,就答应了下来。 李先生的父母找亲戚们东拼西凑,可终于把这12万元的彩礼钱给凑了出来,顺利的交到了儿媳妇小霞的手里。 按理说,这笔钱虽说是彩礼钱,借主就是李先生的父母,那么还债也该是他们。 可是就在儿子、儿媳结婚之后,老夫妻俩就开始盯着儿媳妇的这12万不放了。 他们一直在说服儿子,想要他给老婆洗洗脑,先把这12万给拿出来,用来还债。不然这钱何年马月才能还清啊。 李先生知道媳妇的脾气,不过又尊重父母,考虑从中斡旋,真的就找妻子商议。 媳妇一听,瞬间就火了。要说这彩礼到了自己手里,还有还给公公婆婆的道理吗? 正说着呢,公公婆婆突然就给丈夫打电话了,电话里仍然是在提这个彩礼的事情,正好就被小霞给听到了,小霞听到之后,立刻就把老公的手机给摔到地上,直接就砸坏了。 这还仅仅是个开始,为了这个12万元的彩礼钱,公公婆婆就是想要回去,一直诉苦、哭穷。 有的时候还直接跟小霞当面硬刚,为了这个事情,婆媳俩争吵了3年,一点就燃、一直吵架。 最近,夫妻俩因为这份彩礼钱的事情又再次吵架,李先生甚至还找来了调解人,希望能够说服小霞,给她做一下思想工作。 这下,可给小霞气得,直接就把丈夫推出了门外,并且留下了一句话:“以后不要再提彩礼钱的事,不然,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 而门外的丈夫,垂头丧气,自己也陷入了苦恼中,如今父母这边、老婆这边,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本案释法: 结婚的时候,公公婆婆找亲戚借钱12万交付彩礼,结婚之后公公婆婆却想着让儿媳妇把这12万拿出来还债。公公婆婆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呢? 公公婆婆的做法并不合理,儿媳妇没有法律义务去偿还这笔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可知,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民典法》规定,彩礼是男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向女方给付的财物,一旦完成登记结婚,彩礼即视为对女方的婚前赠予,归女方个人所有,不属于父妻共同债务。 从这个案件来看,12万元的彩礼钱来源于公公婆婆向亲戚的借款,其法律性质仍然是男方家庭对外的债务,跟儿媳妇小霞无关。 公公婆婆应该要懂法,债务需要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向亲戚借债,形成的是他们跟债权人之间的借贷关系。 但是,要注意的是,还款要由公公婆婆承担,不可以单方面转嫁给儿媳。 在李先生父母眼里,他们认为为什么自己会欠债,是出资给儿子结婚,为他筹备婚礼,儿子理应要参与还钱。但是,概念已经被偷换,于法不合。 健康的婚姻,建立在对于双方的尊重跟平等的基础上,给了彩礼,又要回去,最后牺牲儿子的婚姻幸福,得不偿失。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一起来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