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江苏泰州,一外卖小哥送外卖时,不慎被驾驶三轮车男子撞倒在地。随后,男子没有片刻停留,立马发动车子打算逃逸。同为外卖员的同伴见状,随同外卖小哥赶紧追了上去。由于男子慌张操作,在逃离途中发生侧翻,致使身体遭受九级伤残。事后,该男子一纸诉状反将两名外卖员告上法院索赔100000余元。法院:“一分都不用赔!” 李某被撞时,车把狠狠磕在膝盖上,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电动车的前叉歪了,餐箱里的汤洒了大半,手机屏幕也裂了一道缝。 他抬头时,只看见王某的三轮车尾灯在车流里晃了一下,就没了踪影。订单超时要扣钱,自己的医药费没着落,对方连一句道歉都没有。他咬着牙撑起来,扶起歪歪扭扭的电动车,拧着油门就追了上去。 张某刚好在附近送单,听见动静就拐了过来。 他看见李某一瘸一拐地追着三轮车,没多想就拧了油门跟上去。两人一前一后,在车流里穿梭,喊着让前面的人停下。王某的三轮车开得越来越快,从非机动车道猛地拐进机动车道,想借汽车的掩护脱身。可他慌不择路,车速太快,车身一斜,整个人连车带人翻了出去,重重摔在柏油路上。 李某和张某追上来时,王某已经站不起来了,右腿扭曲着,疼得直哼哼。两人没顾上别的,先打了120,又报了警。他们蹲在旁边守着,直到救护车来。他们没想过要讹谁,只是想让撞人的人承担该承担的责任。可他们没想到,王某康复后,会把他们告上法庭。 王某的诊断结果是右股骨颈骨折,构成九级伤残。他拿着鉴定报告,把李某、张某和两人的保险公司一并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他说,是他们的追赶导致自己摔倒受伤,要他们为自己的伤残负责。 李某和张某懵了。他们只是想讨个公道,怎么反倒成了被告?庭审那天,他们坐在被告席上,手里攥着皱巴巴的事故认定书,心里又委屈又愤怒。他们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法院的审理很细致。法官没有只看表面的事故责任,而是把整个事件串起来看。王某驾驶无牌三轮车撞人后逃逸,本身就存在重大过错。 他的逃跑行为,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而李某的追赶,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属于自力救济;张某的追赶,是挺身而出制止违法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两人的行为,都是合理且必要的。 更关键的是,王某的受伤,是他自己违规变道、危险驾驶的直接结果。就算没有李某和张某的追赶,他那样慌不择路地开车,也极有可能发生事故。 两人在追赶过程中,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在王某摔倒后,还及时救助并报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他们的行为,和王某的伤残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判决下来的那天,李某和张某松了一口气。法院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也由王某自行承担。 法官在判决里说,王某的行为应当予以否定和批评,而李某和张某的行为符合公序良俗,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依法予以鼓励和倡导。这句话,像一颗定心丸,让他们觉得自己的坚持没有白费。 这件事在当地传开后,有人说王某是“恶人先告状”,也有人说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可李某和张某没心思管这些议论。他们还是每天骑着电动车穿梭在大街小巷,送着一份又一份外卖。只是再遇到有人肇事逃逸,他们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追上去。他们知道,法律会站在正义的一边,善良和勇气,从来都不该被辜负。 王某的索赔被驳回后,也没再提起上诉。他或许终于明白,做错了事就要承担后果,想用歪理邪说颠倒黑白,终究行不通。这个案子,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人心的复杂,也照出了法律的温度。它告诉我们,见义勇为和自力救济,从来都不是冒险,而是被法律保护的正当权利。 这个案子,不仅是对两名外卖员的正义守护,更是对整个社会风气的正向引导。它让更多人知道,面对违法行为,挺身而出不需要顾虑,因为法律会为每一份善意撑腰。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