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春节留守公司值班8天,本想着能拿3倍工资,结果收假后老板死活不发,说

阳阳不打烊 2026-03-05 12:16:23

江苏,一男子春节留守公司值班8天,本想着能拿3倍工资,结果收假后老板死活不发,说男子只是待命没实际维修,不算加班。这样算下来的损失就有6240元,男子多次索要无果,直接起诉了公司,可法院最终的判决却引发了不小的热议! 这事发生在江苏无锡,主角是须某。他2023年8月入职一家销售公司,担任机电维修工。2024年春节,公司安排人员值班,须某留守。 他当时认为,春节法定假期值班,按规定能拿3倍工资,8天差额6240元。 收假后,须某找老板要加班费,老板拒绝。老板表示,他那是值班不是加班,8天里打卡后就玩手机,没实际维修,不符合加班条件。 须某多次沟通无果,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6240元3倍工资差额。 法庭上,须某称自己按要求值班,随时待命,应获加班费。公司则反驳,未安排其春节值班,且他未提供实际劳动,仅在办公室待命、玩手机。 须某也承认,春节期间未接到维修任务,主要处于待命状态。 一审法院驳回须某诉求。法院明确,值班与加班是不同法律概念。加班是法定工作时间外从事本职工作,劳动强度与日常一致;值班是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内容和强度与正常工作有本质区别。须某8天内未开展实际维修,不符合加班条件,公司无需支付3倍工资。 须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进一步指出,须某春节期间确属值班性质,工作内容、强度与正常工作存在本质区别,一审判决并无不当。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认为,须某牺牲春节团圆时间留守,即便未干活,也应获得相应补偿,公司做法不近人情。也有网友支持法院判决,认为法律以实际劳动为依据,未提供劳动就不应获得3倍工资。 有律师解读,《劳动法》规定3倍工资的前提是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提供正常劳动”,须某虽在公司,但未实际提供劳动,不符合条件。 这一事件给职场人提了醒: 1. 明确“值班”与“加班”区别,遇到单位安排留守,提前确认性质、报酬及书面依据。 2. 保留证据,若涉及加班,留存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以备维权。 3. 理性维权,维权前咨询专业人士,确认诉求的法律依据。 这件事的核心,是厘清“劳动”与“报酬”的法律边界。你认为须某这8天值班,该不该拿3倍工资?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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