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玩会儿手机,孩子就没了!”浙江金华,保姆照顾2个月大婴儿,喂完奶后让孩子趴着,自己转身玩手机抢红包。半小时后回头一看,孩子脸埋在床上,嘴唇发紫没了呼吸。事后保姆坚称:孩子本来就生病,跟我没关系!法院判决结果一出,家属彻底怒了。 浙江金华的蒋先生夫妇,中年得子,对这个来之不易的孩子宝贝得不得了。孩子出生没几天,因为生病加上夫妻俩没有育儿经验,他们咬咬牙花大价钱请了持有育婴师证的保姆张某来照顾。一开始张某确实尽心尽力,蒋先生夫妇觉得自己这钱花得值,对张某也是百分百信任。 可谁能想到,2024年8月14日那个晚上,成了这个家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 那天晚上,张某给孩子喂完奶后,让孩子趴在床上。孩子当时有点感冒,趴久了不舒服,张某盯着看了一会儿,就把孩子翻了过来。可刚过一两分钟,孩子头歪向一边,张某伸手拨正,然后就转过身去,掏出了手机。 刷视频、聊微信、抢红包,张某玩得不亦乐乎。可她不知道的是,就在她沉浸在手机世界里的时候,才两个月大的孩子自己学会了翻身。孩子虽然翻过来了,但头部还没力气长时间立起来,抬了一会儿头,整个脸就闷在了床上。 孩子挣扎着,可一个两个月大的婴儿能有多大力气?他的挣扎越来越弱,最终一动不动。 半小时后,张某终于放下手机回头查看,这一看吓得魂飞魄散——孩子脸埋在床单上,嘴唇已经青紫,没了呼吸。她赶紧叫救护车,通知蒋先生夫妇。可医生拼尽全力,也没能把这个小生命抢救回来。 蒋先生夫妇赶到医院时,等来的只有孩子死亡的通知。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没当过父母的人根本体会不了。 事后,张某掏了3万块钱,说是人道主义补偿。可当蒋先生夫妇追究责任时,张某却坚称:“孩子本来就感冒生病,死亡跟我没关系,谁知道是不是病情加重导致的?” 这话一出,网友彻底炸了锅。“这叫疏忽?这就是谋杀!”“这种人怎么拿到的育婴师证?保姆行业门槛这么低吗?”“半小时啊,你哪怕回头看一眼呢!” 蒋先生夫妇把张某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33万余元。他们请了律师,想要为孩子讨个公道。 可法院的判决,让所有人都没想到。 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犯罪。理由是她发现孩子异常后立即叫了救护车,履行了积极救助的义务,主观上没有想要孩子死亡的故意。这个说法,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可感情上让家属难以接受。 但在民事侵权责任上,法院认定张某确实存在过错。《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张某作为持有育婴师证的专业保姆,应当预见到自己玩手机不看护可能带来的风险,却因为玩手机疏忽大意,没有尽到看护义务。这个过错,和孩子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但法院同时认定,孩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自身疾病所致,张某的疏忽大意是次要责任。最终判决张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扣除已经支付的3万元人道主义补偿,还需赔偿蒋先生夫妇13万余元。也就是说,总共赔16万多点。 这个判决结果传到网上,网友们又吵翻了。有人说:“一条命就值16万?”也有人分析:“法律上讲,确实很难追究刑责,主要原因是自身疾病。”还有当妈的网友留言:“别说半小时,我娃两个月时,我上厕所都抱着,生怕出一点事。” 从法律角度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判保姆坐牢。过失致人死亡罪要求行为人的过失与死亡结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但法院调查认为,孩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自身疾病,张某的看护不当是次要因素。因此,只能在民事赔偿层面追责。 一个两个月大的婴儿,还没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就这样走了。蒋先生夫妇中年得子又失去,这种痛要用一辈子去消化。而那个玩手机的保姆,拿着育婴师证,收了人家的钱,却没尽到最基本的看护责任。半小时的手机,换来的是一条人命和16万赔偿。可对于失去孩子的家庭来说,多少钱能换回孩子的命? 这事也给所有请保姆的家庭提了个醒:再专业的证书,也抵不过一颗责任心。家里有监控的,没事多看看;家里没监控的,有条件就装一个。不是我们不信任人,而是有些责任,一旦疏忽,就是一辈子的悔恨。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你怎么看?是觉得判轻了,还是认为法院判得有道理?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本文信息来源:农民日报“三农早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