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赞]2月26日,山西一85岁老人深夜发病,可万万没想到,急救人员到场后,竟

韫晓生 2026-02-28 18:03:30

[中国赞]2月26日,山西一85岁老人深夜发病,可万万没想到,急救人员到场后,竟因住在5楼没电梯,拒绝帮忙抬人,一众人硬生生僵持40分钟,直到老人病情恶化,最后抢救无效离世。事后家属愤怒起诉,却反遭医院上诉,最终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   (信源:红星新闻——官方通报“120未及时搬抬老人被判赔17万余元未履行”:已对市急救中心严肃约谈,确保赔偿尽快落实)   深夜的山西阳泉,一片寂静,可一栋无电梯的老旧居民楼里,却上演着一场令人痛心疾首的悲剧。85岁的老人突发重病,家属急得团团转,颤抖着拨通了120急救电话,盼着急救人员能争分夺秒,挽救老人的生命。可   谁也没想到,急救人员抵达现场后,仅仅因为老人住在5楼、没有电梯,就当场拒绝帮忙抬人,一句“没有义务,不帮是本分”,硬生生将老人的生命希望,一点点推向了深渊。   漆黑夜晚,老人突发胸憋,意识清醒能交流,家属知分秒关乎生死,送医就有抢救希望。急救人员到场查看老人情况,得知要抬老人走5楼步梯,摆手表示不负责搬抬,让家属自行找人帮忙。   深夜时分,家家户户都已熟睡,家属四处打电话求助,却始终找不到帮手。小区里的邻居要么年迈无力,要么外出未归,唯一能指望的,就是眼前的急救人员。   家属苦苦哀求,甚至提出事后会给予酬谢,可急救人员依旧不为所动,坚守着“不帮是本分”的说法,与家属陷入了长达40分钟的僵持。   这40分钟,对老人是生死倒计时,对家属是心如刀绞的煎熬。期间老人病情恶化、呼吸微弱,急救人员未及时开展心电和血氧监护,也未用针对性急救药物,冷眼旁观任由悲剧发生。要知道,老人距医院仅4分钟车程,可这4分钟成了无法跨越的距离。   最终,在僵持了40分钟后,家属好不容易找到帮手,将老人抬上救护车,可此时,老人的生命体征已经极度微弱。尽管医护人员在途中试图抢救,但一切都为时已晚,老人最终抢救无效死亡。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因为一场冷漠的推诿,永远离开了人世。   家属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他们始终认为,老人的离世,与急救人员的冷漠和不作为息息相关。   随后,家属提起诉讼,申请司法鉴定,而鉴定结果,也印证了他们的质疑。司法鉴定明确认定,涉事急救中心存在三项核心过错:心律失常处置不当、未规范搬运延误救治、心肺复苏操作不规范。   鉴定报告指出,老人当时的症状需要及时监护和用药,可急救人员并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面对危重患者,急救人员本应指导家属协助搬运,却一味推诿,40分钟的滞留严重延误了救治时机。   一审法院审理后,采信了司法鉴定意见,判决急救中心承担50%的责任,赔偿家属17万元。急救中心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认为自己的医护人员本就没有搬抬义务,协助搬抬只是情分,不该承担如此责任。   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最终维持原判,明确指出,院前急救的首要职责是及时转运患者,40分钟的滞留背离了救死扶伤的宗旨,无法被公众接受。   其实,这场悲剧的核心,从来都不是“该不该抬人”的义务之争,而是急救人员是否守住了“救人”的底线。不可否认,很多地方的急救车存在担架员配备不足的问题,医护人员体力有限,搬抬确实存在难度,但这绝不能成为拒绝施救、放任生命流逝的理由。   急救的意义在于“急”,要争分夺秒、危难时刻援手相助。若急救人员只讲条文、守“本分”而不担责任,120便失去原本意义。“没有义务”不能替代生命责任,条文规定不能凌驾于生命之上,这是急救从业者应牢记的底线。   事件曝光后,当地卫健委已对涉事急救中心进行严肃约谈,责令其限期支付赔偿款,并推进急救体系完善,提升急救服务能力。可无论如何,那条逝去的生命,再也回不来了,家属心中的伤痛,也永远无法弥补。   这起悲剧给急救机构和从业者敲响警钟:救死扶伤是责任。别让“本分”成冷漠借口,条文成推诿挡箭牌,要敬畏生命、认真对待求助。守住救人底线、扛起生命责任,才能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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