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报警的两件事是什么?黑粉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汪小菲直播时说:“在某个黑粉群里,有人组织一两百人买我们的酸辣粉,打开不吃,放着,放到出现变质的状况,然后开始索赔,这是很严重的一件事儿。还有一件就是去某书上发照片黑我们……我都有证据,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了。” 老天,这些黑粉在群里公开组织,不怕有人截图?律师莉姐早就在她的微博账号晒出很多黑粉群的聊天记录,这些人是蠢到这样还是法律意识淡薄?须知,故意放坏食品再去索赔,这可是敲诈勒索,要被判刑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已经实施,这种破坏生产经营的做法,这个组织者就不怕承担法律责任?好像当时有好几家媒体还报道过,这些媒体调查落实了吗?当时黑粉可能还高兴,岂不知,造成的影响越恶劣、损失越大,最后他们付出的代价越高。 在某书发假图黑麻六记,那可是商业诋毁加造谣, 组织者、带头者责任更重。他们手里的钱是不是多得花不了了?是不是想吃免费的“盖浇饭”? 这些人涉嫌三个罪名: 一,敲诈勒索罪(组织恶意索赔):数额较大/多次,处3年以下;数额巨大,处3-10年并处罚金 。 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造谣抹黑、致重大损失):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罪(网络起哄、严重扰乱秩序):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