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上诉得直”定罪刑期被撤销,港府不服:接着告   2月26号,香港高等法院

弘诚天下 2026-02-28 13:48:49

黎智英“上诉得直”定罪刑期被撤销,港府不服:接着告   2月26号,香港高等法院这一判,黎智英的欺诈案上诉得直,定罪和五年九个月的刑期给撤销了。消息一出,有些人可能觉得他“逃过一劫”,但事实恰恰相反,这不过是漫长司法程序中的一个技术性插曲。   黎智英之前因为欺诈科技园租约的案子,在2022年被区域法院判了5年9个月。简单讲,就是他租用政府便宜的工业邨用地办报纸,却偷偷把自己的私人公司塞进去用了二十多年,没按规矩申报。   今年2月26号,上诉法庭认为,从刑事欺诈的法律构成要件上看,这个行为可能没完全“达标”,所以把原来的定罪和刑期给撤销了。   然而,这绝不意味着他的行为就变得正当了。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说得明明白白:撤销定罪,只是因为法律技术层面的考量,但黎智英“公器私用”、长期滥用公共资源这个客观事实,是铁板钉钉,谁也改变不了的。   用大白话讲,法院这次是说“这个罪名可能定得不太准”,但并没说他“做得对”。他占公家便宜、违反租约的事实,白纸黑字都写在判决书里,赖不掉。   更重要的是,这个欺诈案的小波澜,在黎智英滔天的罪行面前,简直微不足道。   就在今年2月9日,香港高等法院对他涉及国家安全的三项重罪——串谋勾结外国势力、串谋发布煽动刊物——作出了终极判决:合并执行监禁20年。这才是对他祸国乱港行径的总清算。   法院认定他是这些罪行的“主脑”,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破坏香港繁荣稳定。所以,哪怕欺诈案的5年9个月没了,后面等着他的,依然是长达20年的牢狱之灾。   香港法院明确说了,这20年刑期里,有18年要和之前(已撤销的)欺诈案刑期分期执行。现在欺诈案刑期撤销了,但这18年国安法的刑期,依然稳稳地在那里。   港府的态度更是斩钉截铁,丝毫没有因为这次上诉结果而动摇。特区政府发言人第一时间就强调,这次上诉结果,“不会改变黎智英要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20年监禁服刑的事实和结果”。这等于直接告诉所有人:别想多了,该坐的牢,一天都少不了。   而且,律政司已经明确表示,会“深入研究上诉法庭就欺诈案的判案书,以考虑就上诉法庭的判决提出上诉”。也就是说,关于这个欺诈罪名,官司还没完,港府还在继续努力,要把他这项罪名给坐实了。   这传递的信号再清晰不过:对于黎智英这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香港特区有决心、也有能力,通过严谨的司法程序,让他为其所有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0 阅读:1
弘诚天下

弘诚天下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