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85岁老人深夜发病,可万万没想到,急救人员到场后,竟因住在5楼没电梯,拒绝帮忙抬人,一众人硬生生僵持40分钟,直到老人病情恶化,最后抢救无效离世。 4分钟就能到医院的路程,硬生生被拖延40分钟,这不是简单的工作疏忽,是对生命最直接的漠视。老人有高血压、冠心病,深夜突发胸闷,每一秒都在和死神赛跑,却被一道楼梯、一句“没义务”拦在生门外。 家属只有女婿和年长保姆,根本抬不动高龄危重老人,现场医护、司机加上家属共五人,完全能合力转运。家属反复恳求,甚至承诺酬谢,换来的只有冰冷拒绝,这份冷漠比深夜的风更刺骨。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救护员需承担搬运护送职责,救死扶伤是急救行业的底线,不能用“无义务”撇清责任。生命面前,没有任何理由能成为见死不救的借口。 事后司法鉴定认定,急救中心存在未及时搬运、处置不当、心肺复苏不规范等过错,法院一审判其承担50%责任,赔偿17万余元。钱能赔付,逝去的生命再也回不来。 老旧小区无电梯是普遍现状,急救体系本该补齐“最后一米”的短板,而不是让老人困在楼梯间等死。配备担架员、完善搬运流程,本就是院前急救的必备配置。 一句“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撕碎了公众对120的信任。120是生命热线,不是诊疗专线,从接诊到转运全程负责,才是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 这场悲剧不该只以赔偿收尾,更该倒逼急救行业整改。明确搬运职责、配齐专业人员、强化责任考核,别再让楼梯成为生命的隔断,别再让等待变成永别。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