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不成,还想“抄家”!2023年,大爷卖菜赚了21元,却要被罚11万。大爷没钱交罚款,但执法人员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果法院的判决亮了。 姜大爷退休后,在洛阳市西工区的菜市场租了个小摊位,每天凌晨赶往批发市场进货,再守着摊位售卖蔬菜,他为人实在,不缺斤短两,熟客不少,一天忙下来,净利润也就几十元。 案发当天,他批发的姜、菠菜、青椒被市场监管部门抽检,结果显示农药残留超标,这批蔬菜总销售额 198.4 元,老人实际获利仅 21.05 元。 执法人员当场出具检测报告,围在摊位前的顾客纷纷要求退款,姜大爷一边道歉一边退钱,慌乱又无助,他反复解释,蔬菜都是从正规批发市场进货,自己看不懂检测报告,更不知道农残超标,可现实却给了他沉重一击。 随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对姜大爷作出罚款 5.5 万元、加处罚款 5.5 万元,共计 11 万元的行政处罚,11 万元,对起早贪黑的卖菜老人来说,是天文数字,他没有稳定收入,子女家境普通,根本无力承担这笔罚款。 眼看姜大爷迟迟缴不上罚款,执法部门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通过司法程序查封财产、强制扣款,一时间,“罚款不成想抄家” 的说法在网络传开,网友们纷纷同情老人:“卖菜赚 21 块,罚 11 万,这处罚太离谱了”“小过重罚,寒了普通人的心”;也有人认为食品安全无小事,严格执法本没错,但不该不分情节、一刀切。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没有机械适用法条,而是全面核查事实与当事人实际情况:姜大爷系初次违法,无主观故意,蔬菜来源正规,并非恶意销售不合格食品;其年事已高,以微薄卖菜收入为生,11 万元罚款远超其承受能力;涉案货值低、获利极少,未造成消费者实际损害。 最终,法院认定,该行政处罚明显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罚畸重,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撤销了这份天价罚单,拿到结果的姜大爷激动落泪,他原本打算打零工还债,如今终于卸下重担,在子女劝说下,老人也结束了卖菜生涯,此事告一段落。 这起 “小案大罚” 事件,不是简单的执法纠纷,而是法治温度与机械执法的正面较量。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对农残超标行为严格监管,初衷无可厚非,但执法的核心是 “罚过相当、法理相融”,而非简单套用法条、以罚代管,姜大爷作为底层小摊贩,无主观过错、无危害后果、无承担能力,11 万元罚款既达不到惩戒效果,也违背公众朴素正义观,更损害执法公信力。 法院的裁定,守住了公平底线:法律的威严,不靠 “重罚” 树立,而靠 “合理” 扎根,执法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规范市场、保护群众,对小摊贩,应重在教育、引导、溯源追责,而非一罚了之。 这起案例也给基层执法提了醒:刚性法条之外,要留足人性空间;严格执法之上,要兼顾情理温度,只有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才能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才是法治社会的真正意义。

往事随风
大爷去拿菜的批发商按这个算至少罚1100万,不知道罚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