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籍女子一家到云南旅游,在服务区休息时,60多岁老母亲出去溜达,突然被一只未拴

文史小将 2026-02-27 00:00:27

山东籍女子一家到云南旅游,在服务区休息时,60多岁老母亲出去溜达,突然被一只未拴绳的德牧犬扑到,狗主人把狗撵回车上,但没关车门,不料,德牧再次冲出来直奔老人一顿撕咬,导致老人骨折,需要置换关节,狗主人一开始表示会全权负责医药费,后来,一听老人手术要2、3万,他付了1000元,开车逃跑,老人女儿给他打电话,狗主人说:一分钱没有,你爱怎样就怎样。女子再次报警,而医生告诉老人女儿,老人术后可能一腿长一腿短,这下女儿更焦心了,还好有个好消息让她松了一口气。 早就有人提醒过,春节自驾出游,人多车多,真得多长个心眼。 可很多人总觉得“哪有那么巧”。 偏偏,意外就挑这种时候来。 山东杨女士一家,大年初五开车去云南罗平看油菜花。计划挺美的,春天、花海、全家出游。结果花没看到,60多岁的老母亲先进了ICU。 2月21日,罗平金鸡服务区。天气不错,太阳暖洋洋的。老人坐了一路车,下车活动活动,也就离自家车五六米远。 就这几步路,出事了。 旁边停着一辆外地牌照的私家车,车门敞开着。车里蹲着一只德国牧羊犬,个头不小,壮得跟小牛犊似的。没拴绳,也没戴嘴套。 老人刚走近,那狗突然窜出来。五米的距离,一眨眼就扑到人跟前,把老人直接撞倒在地。 要是就这一扑,可能还不至于这么严重。可事情偏偏往更糟的方向走。 狗主人慌里慌张出来,把狗赶回车里。但门没关好。是疏忽?是大意?谁知道。 就在老人倒在地上挣扎的时候,那条德牧又冲了出来。这回更狠,朝着头、脸、胳膊、腿一通咬。 二十多米外的杨女士听到母亲的惨叫声。她后来反复说,那声音她这辈子都忘不了。 送到罗平县中医医院检查,诊断结果写得清清楚楚:右侧股骨颈骨折。 更麻烦的是,老人之前做过腰椎手术,身体底子本来就弱。医生说,打钢板风险太大,扛不住,只能做人工关节置换。前期费用两三万起步,后面康复、复查、各种开销,还不知道要多少。 而且术后还可能出现双腿长短不一的情况。换句话说,留下残疾风险。 这边一家人还在医院焦头烂额,那边狗主人态度开始变了。 最初拍着胸口说负责。可一听费用数字,脸色立马变。转了一千块钱,说是“慰问金”,然后建议杨女士去走医保报销。 这操作听着就离谱。医生已经明确说了,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伤害,走医保属于骗保,是要担法律责任的。 杨女士当然不同意。 结果狗主人见事情不好糊弄,连夜离开云南。人不见了。电话还能打通,但态度更直接——“一分钱没有,你爱怎样怎样。” 记者后来打过去,对方只回了句“你打错了”,立马挂断。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说不让人气愤是假的。 大过年的出来玩,摊上这么一遭。养着体型这么大的烈性犬,不拴绳、不戴嘴套已经够离谱,咬了人还想跑? 2月23日深夜,老人做了三个小时手术。手术成功,但人还在ICU观察。杨女士一家被困在罗平,吃住花销、后续治疗费像个无底洞,一点点往下吞钱。 2月24日深夜,罗平警方正式立案。 这里说个常识。《民法典》第1246条写得很清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什么意思? 不管你是不是故意,只要你的狗伤了人,你就得赔。没得商量。 更别提事后逃避、拒不承担责任,这些行为都会被记录在案。别以为换个省份就安全了。现在什么年代,大数据、监控、身份信息一查一个准。跑得了一时,跑不了后账。 有些人总想着拖一拖,对方可能就认了。可这种算盘,真未必打得响。 说到底,养狗不是问题,问题是责任。遛狗拴绳,烈性犬戴嘴套,这不是“建议”,是最基本的底线。 别等出事了才说自己不是故意的。 法律听证据,不听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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