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的丈夫已经67岁了还不消停,居然跟女子的闺蜜好上了,外出开房约会的时

芹姐说法 2026-02-26 11:02:21

上海,一女子的丈夫已经67岁了还不消停,居然跟女子的闺蜜好上了,外出开房约会的时候,准备要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丈夫还去购买了男性的药品,以此来增强自己的能力。后来婚外情被发现,妻子看到丈夫多次给闺蜜转账共计8.6万,立刻上诉要求返还。最后,相关部门的判定下来了。 有老婆、年纪一大把,但是还是想着跟人家的闺蜜搞到一起。这样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本新闻参考来源:南方都市报) 今年62岁的胥女士,人生本来已经到了退居二线、享受生活的阶段。但是,她的生活却发生了巨大改变,甚至连家庭都破裂掉了。 胥女士有个好闺蜜陈某,她年轻又漂亮,才50岁,比胥女士要小12岁。两个人的感情非常好,经常相约了一起逛街、吃饭、要么就是旅游。 胥女士的丈夫沈某,今年67岁,要说两个人的夫妻感情,都已经六七十岁了,肯定还是不错了,婚姻也很稳定。 谁知道呢,后院就这样着火了。 又有谁能料到,就是因为跟闺蜜陈某关系好、走得近,陈某竟然跟自己的老公沈某,这俩人勾搭上了。 正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是丈夫非要盯上老婆的闺蜜。 一个67岁,一个50岁,双方还都有家庭,谁曾想呢,就要做出如此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 当两个人眉来眼去好上了之后,丈夫沈某就带着陈某,两个人去酒店里开房。 这个沈某为了让自己在年轻的女子面前表现更好一些,他还悄悄在网上喊了一个男性的药品,可以让自己的能力增强。 这个后来被自己妻子通过账号看到了,当然,这是后话了。 在服完药之后,沈某就跟陈某开始滚床单,两个人就这样发生了不大正当的男女关系,实在是有些违背道德。 原配妻子胥女士有一次在查账的时候,发现丈夫多次给自己闺蜜转钱。再后来,她看到有个外卖账户,上面有丈夫购买男性物品的信息。 而且丈夫的微信上还显示:快递到了,你的男性用品放在门口。并且附有产品的照片,正是那一类的男性用品。 胥女士这才发现,自己的丈夫可能有外遇了。 往深处查,令自己没有想到的是,丈夫外面的这个女人,竟然就是自己的闺蜜陈某。 胥女士瞬间就感觉天塌了,这两个人,几乎就是她最信赖的两个人啊。 面对这两个人的情感背叛,胥女士选择了离婚。 跟丈夫正式离婚之后,胥女士发现,丈夫前后给闺蜜转过去8.6万元的钱款,胥女士认为,这就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闺蜜陈某无权接收。 于是,胥女士就一纸诉状,准备上诉。 闺蜜陈某指出,这8.6万元,其中有一笔4万元属于借款,她后来已经还掉了。 最后,相关部门判定,要求被告陈某返还剩余的4.3万元给到胥女士。 本案释法: 丈夫隐瞒着妻子,跟妻子的闺蜜好上了,两个人还发生了实质性的关系,对于丈夫的行为如何评价?他们之间有转账8万多,妻子是否可以合理索偿?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和第1091条的规定,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忠实,如果一方背叛家庭,或者跟他人重婚、同居、或者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而丈夫跟闺蜜这两个亲近的人,竟然对妻子进行双重背叛,甚至还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这不仅违反了婚姻中应有的忠诚义务,也破坏了人际交往中最为令人信任的情感边界。 当丈夫有了外心,就开始给外面的女子转钱,这就属于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处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并且还把财物赠与了“第三者”。作为妻子,完全可以主张这个赠与行为无效,要求闺蜜全额返还。 由此可知,不管是从法律上来说,还是从道德上来看,丈夫跟闺蜜两个人都触及了婚姻关系中的底线,造成情感的背叛。 很多网友表示,你可以说这个老男人不遵守公序良俗,也可以说他年纪大还不消停,但是你不能说67岁了咋没无欲无求。只要身体健康,他就一直会折腾,才不管你道德因素呢。 确实,这个丈夫跟闺蜜,两个人的道德,都该被谴责,行为真是令人嗤之以鼻。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欢迎一起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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