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名初中生究竟要不要赔偿,赔偿多少,这需要由法院审理判决。需要明确,索赔22万,只是摔倒老人提出的诉求,不是她想要多少就会是多少。法院有可能判决不赔偿,双方达成和解;也有可能判决赔偿,但不会对不会是22万。 这剧情,比电视剧还离谱! 福建莆田的两个初中女孩,因为做了一件好事——扶起一位摔倒的老太太,结果被老太太告上法庭,索赔22万!这事儿要是真的,以后谁还敢扶老人?这到底是“扶不扶”的2.0版本,还是现实版的“农夫与蛇”? 咱们先捋捋这事儿到底咋回事。 事情发生在2025年3月,但最近才因为开庭闹大了。监控视频大家都看了,一个老太太骑自行车,为了躲一辆白色轿车,自己没稳住摔了。 这时候,俩初中生骑着电动车路过,犹豫了一下(这一下犹豫,说明孩子心里也有阴影啊),最后还是选择上去扶一把。 结果呢?老太太起来后,不是感谢,而是说:“是你们吓到我了,我才摔的!”然后,交警给俩孩子定了个“次要责任”,老太太家属更是张口就要22万! 22万?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精准扶贫”吗? 咱们来算笔账。据媒体报道,老太太实际的医疗费才两万多,剩下的全是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老太太退休了吧?精神损失费?到底是孩子把你吓出毛病了,还是你反过来把孩子吓得半夜做噩梦? 有网友就吐槽了:“这哪里是索赔,这简直是给孩子的‘学雷锋’行为明码标价啊,就是贵了点,一个爱心动作一万块?”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交警的那张“责任认定书”。理由是啥?第一,俩孩子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违规了。第二,在路口没让直行车辆。好家伙,咱们来“深度复盘”一下这个神逻辑。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只要你是骑车过来的,哪怕你离老人还有八丈远,只要老人因为你“吓到了”摔了,你就得负责。那以后路口别过了,大家互相“眼神杀”吧,看谁先把谁看摔了,直接可以搞“无接触式碰瓷”新产业了。 法律确实规定了“无接触事故”,但这不该成为“谁惨谁有理”的挡箭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你违章了,哪怕没撞上,只要你的行为跟事故有因果关系,确实要承担责任。但问题是,这两个孩子真的有“罪”吗? 咱们看看专业律师的说法(据都市现场报道):律师分析视频发现,老人第一次躲白车其实已经稳住了,结果看到俩孩子骑车过来,为了躲孩子才二次失衡摔倒。从这个角度看,孩子的出现确实是诱因之一。 但这里有个天大的槽点:孩子为啥会在那个位置?她们也靠右行驶了啊!而且那个路口的情况、当时的车速,到底有多大的“惊吓值”?如果老太太的平衡能力差到看一眼电动车就要倒,那是不是以后所有骑电动车路过她身边的人都要排队赔偿? 再说了,如果孩子真的那么可恶,撞了人或者贴得很近,她们完全可以一走了之。但视频里清清楚楚,俩孩子犹豫之后,选择停下来,伸出手。 这一伸手,伸出了22万的麻烦。 最讽刺的是什么?是其中一个小女孩的那句话:“那就扶呗,又没事。” 孩子啊,这一扶,真的有事了。而且事儿大了。这事要是最后真判赔钱,哪怕只赔两万,对社会风气的杀伤力都是核弹级的。以后家长怎么教孩子?难道要改口说:“孩子,看到路边有摔倒的老人,先掏出手机录视频,再找三个证人,最后再打110让警察来扶,你要敢伸手,爸妈的养老钱就没了!” 当然,咱们也不能光骂老太太“讹人”。咱们换个角度,万一老太太真觉得自己是吓得呢?万一她当时真的慌了神,觉得就是那俩孩子突然冲出来才害她摔的呢?咱们没经历过那种瞬间,不敢断言。 但问题的关键点在于:索赔22万,依据在哪? 如果“好心”反而要付出天价代价,那“冷漠”就会成为这个社会最便宜的自我保护。 现在好了,案件2月26日要在灵川法庭开庭了。法院该怎么判?这才是全网等着看的“年度大戏”。 法官得权衡几个事: 第一,交警的“次责”认定,法院认不认?这可不是终局裁决,法院有权根据证据重判。 第二,两个孩子没满16岁骑车,确实违规,但这违规跟老太太摔倒,到底是“直接原因”还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亲戚”?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如果判赔,赔多少?是按2万多医药费按责任比例分,还是真赔那20多万的“惊吓费”? 说实话,这案子判好了,是给社会正义“补钙”;判砸了,那就是给社会冷漠“颁证”。 我个人觉得,最好的结果是:法院认定孩子出于善意,且在事故中过错极小,象征性承担极少部分补偿(比如几百块),或者干脆判决不赔偿,但由相关部门对孩子违规骑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这样既维护了法律尊严,也保住了道德底线。 千万别让“谁穷谁有理”、“谁老谁没错”的逻辑,寒了那颗本来想做好事的心。 毕竟,今天你把那个想扶老人的孩子推下深渊,明天你老了的某一天,摔倒在路边,可能连个打电话的路人都没有了。 咱们等着看法官的判决,希望这一判,能把这个死结解开,而不是勒得更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