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难的12人身份已查清:1人是经营者,其他11人均是顾客!关键这些顾客大多数来自于外省外村,发生了什么?2月19日上午,湖北襄阳宜城烟花爆竹爆燃事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这起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进行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2月18日14时24分,位于湖北襄阳宜城市郑集镇金铺村四组12号的千和百货店发生烟花爆竹爆燃事故。事故处理的过程:接到报警后,救援人员于14时33分赶到现场,立即开展火情扑救、人员搜救、现场管控等工作,15时12分现场明火被扑灭。事故最终确认造成12人遇难,身份已基本确定:遇难的12人中有7名成年人、5名未成年人。1人为经营者林某某,也就是店主;其他11人是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顾客,包括从四川成都来郑集走亲戚的3人、来自钟祥市胡集镇的4人、宜城本地人4人!目前,湖北省工作组就相关信息已及时通报家属并积极协调解决家属遇到的实际困难。湖北这一次12人遇难中,其中11人是顾客,这就说明了该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其中存放了大量的烟花爆竹,才造成了这次重大的安全事故。毕竟2月18号是大年初二,在农村有女儿回娘家的习俗,一般都是女婿和子女一起陪着去,因此又称女婿日。当天发生的是下午2:24,正值这些外地的亲戚已经吃饱喝足,于是就逛了这家超市,可能存在着吸烟或者明火存在,造成了鞭炮燃烧的重大安全事故。毕竟在死亡的人员当中有7个成年人,5个未成年人。究竟是否是有吸烟者?还是有孩子玩耍明火?如果没有明火的话,烟花爆竹不会爆燃。本来大部分人是走亲戚的,结果却命葬在他乡,就是安全意识不到位的情况造成的,最终乐极生悲。所以不管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应该安全第一,不应该只图了高兴,而忘记了安全。这也对于烟花爆竹售卖者和购买烟花爆竹的人提了个醒:购买烟花爆竹,不要人扎堆,不要人聚集地去购买,要疏散开来。当然最终的原因就是管理不到位,主要是这家零售店储存了大量的烟花爆竹,这才是造成这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如果存放少量的烟花爆竹,如果说卖没了,可以到仓库里去拿,这样就不会出现这么大的重大事故了,也不会造成12人死亡了。自古以来,安全事无小事,尤其烟花爆竹的危险非常大。可没想到今年刚刚要放开烟花爆竹燃放,结果春节前后先后在江苏和湖北发生了两起这样重大的零售点烟花爆竹爆燃事件,共造成了22人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我们只能说节日欢乐的同时要安全第一,燃放烟花爆竹要选择在安全的地方存放烟花,爆竹量不要太大,不要在欢乐庆祝的同时忘乎所以,否则会乐极生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