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4岁女孩从小就是留守儿童,初中毕业就去上海打工,年前因拒绝替弟弟出20万彩礼,除夕前一天收到父母的起诉书。女孩说,父母给她算的账,从小到大她一共花了他们39800元,包括超生罚款和过年回家每天200块钱的伙食费,以及爷爷离世回家守孝7天,每天200元的伙食费。 2月15日,一个名叫付欣怡的24岁女孩发了一条视频,讲述了发生在她头上的事。 据付欣怡讲,她是家里的老大,父母生了她后还想要个男孩,就这样她的弟弟出生了。 付欣怡从小就是留守儿童,父母把她丢在老家由爷爷奶奶照看,她刚14岁,就离开家出去打工了。 付欣怡慢慢长大了,她意识到了父母不爱她的事实,回家次数越来越少。 但打工期间,包括后来她结婚后,付欣怡也一直没有不管父母,时不时就会给他们一些钱花。 6年前,爷爷奶奶不在了,付欣怡再也没有回家过,包括结婚生孩子,也没告诉过父母,父母也从来没有关心过问过她。 之前,父母突然想起了她这个女儿,还说想看看她的老公和孩子长什么样,付欣怡将老公孩子的照片发给他们看。 可是,付欣怡的的爸妈突然就变脸了,说她弟弟谈了女朋友想结婚,让她替弟弟出20万彩礼。 付欣怡早就意识到了父母的偏心,现在又有了自己的小家,怎么可能愿意给弟弟出彩礼? 她刚一拒绝,父亲就威胁她说,如果她不拿这笔钱,就去起诉她,还要到她的住处贴她和老公孩子的大字报,让她一家都没法做人。 付欣怡又气愤又难过,坚决地告诉父母,别说她没有钱,就算有,她也不会出。 谁知道,除夕前一天,付欣怡接到了传票。 付欣怡的父母列出了一份养育清单,上面写着她2002年出生,生产费2600块钱,看病200块钱,在爷爷奶奶家的生活费4800元,学杂费7000元等等,加起来一共39800元,凑个整算4万。 让人瞠目结舌的是,这些费用里还包括付欣怡辍学后的费用,产生这些费用,是因为她过年期间在家吃住,父母给她按照200元一天计算。 更让人无语的是,付欣怡爷爷离世的时候,付欣怡回家奔丧,父母也给她按照200元一天算了费用。 如果说这些还有一定依据的话,剩下这一项费用的产生就让人更加不能接受了。 原来,父母给付欣怡算的养育清单里,还有一项3000元的超生罚款。 付欣怡是家里的老大,怎么会超生呢?就算超生,也应该是她弟弟产生,根本算不到付欣怡的头上。 付欣怡的父母是这样解释的,她的弟弟不用罚款,付欣怡才是被罚款的那一个。 有人猜测,应该是父母生下付欣怡后,就没有给她上户口,事后补上的,所以才说她是被罚款的那个。 付欣怡非常气愤,如果这样算的话,她出来打工后,一直陆陆续续在给家里钱,前前后后也给了三万多,就算要补父母的养育费,顶多再补个一万来块钱。 但是她的父母说,之前是她主动给的不算,现在要重新给,不仅要重新给,还要补5倍,算下来就是20万。 付欣怡的父母要求付欣怡给弟弟出彩礼,还主张付欣怡5倍返还养育费,是否有法律依据?付欣怡是否需要归还? 首先,付欣怡的父母让她出弟弟的彩礼,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在法律层面,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姐姐对弟弟的婚姻有资助义务。 婚姻是弟弟与他伴侣之间的事,彩礼的承担主体通常是男方家庭,姐姐并没有法定责任去为弟弟的彩礼买单。 付欣怡有自己的生活和家庭,是否给予帮助属于道德层面的自愿行为,而非法律强制要求。 其次,父母让付欣怡归还养育费用,这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脚。 《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虽对付欣怡的抚养是履行法定义务,不存在让子女偿还的说法,他们列出的养育清单中,很多费用计算也不合理。 比如过年在家吃住按200元一天算,爷爷离世回家奔丧也计费,还有将超生罚款算到付欣怡头上,这些都缺乏法律依据。 有人说,这些费用就算不合法,万一付欣怡的父母要求她给赡养费,付欣怡不还是一样要出钱吗?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这个义务并非无限制的。 一般情况下,父母向子女主张赡养费,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二是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所以,即便付欣怡的父母让她付赡养费,只要他们还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困难,付欣怡就可以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