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缺德了!”北京,女子二胎哺乳期内,发现丈夫和一女人发展为情人关系,两人还生下

一个木头 2026-02-13 23:42:42

“太缺德了!”北京,女子二胎哺乳期内,发现丈夫和一女人发展为情人关系,两人还生下了一个孩子,公婆更是经常去照顾外面的孩子。女子一气之下,要求离婚,夫妻共同房产判给了女子,可前公公婆婆却不肯搬走,女子无奈之下,向法官求助,法官仅用一招,成功帮女子要回了房子。 史女士曾经也拥有一个看似幸福美满的家庭,她和丈夫在北京打拼,有了自己的房子,二胎怀孕后,史女士决定生下这个孩子。 可还在二胎哺乳期的她,却意外发现丈夫背叛了婚姻,与他人有了孩子,更让她心寒的是,公婆不仅没有站在她这边,反而经常去照顾那个婚外的孩子。 面对这样的双重打击,史女士的心碎了,她毅然决定离婚,为自己和两个孩子寻找新的出路。 离婚过程并不顺利,但在财产分割上,史女士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原夫妻共有的房屋归她所有。 这套房子是她和两个女儿未来的栖身之所,可离婚后,史女士的生活并不太平,前夫的父母依然固执的占着房子,拒不搬离。 史女士尝试了各种办法,报警、调解、恳求……可每一次努力,换来的只是前公婆的沉默和敷衍,他们拒绝搬走,自己和孩子住不进去。 看着大门紧闭的房门,想起嗷嗷待哺的婴孩和惴惴不安的大女儿,史女士感觉自己被逼的无路可走了。 无奈之下,她拨打了法院的求助电话,法官了解到史女士的处境后,心被深深刺痛了。 她前往涉案房屋,进行了实地调查,可当他们来到那套房屋时,却发现屋内凌乱不堪,两位老人却还在找借口:“当天搬离东西没地方放。”“买老家的票总需要几天时间。” 这些借口,都是那么苍白无力,为了让史女士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有地可住,法官提出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方案:“ 如果你们同意今天搬离,我自掏腰包,为你们解决两晚的住宿。” 提出这个方案后,两个老人立马就开始了行动,打包物品,收拾行李,仅仅3个小时,就从房子里搬了出去。 史女士和孩子终于住进了自己的房子里,有了一个温馨的家。 史女士作为母亲,为了孩子的未来和自己的尊严,毅然选择离婚并争取房屋所有权,这是无可厚非的。 而前夫的父母,作为长辈,本应给予理解和支持,却反而占据房屋拒不搬离,这无疑是对史女士和孩子们的二次伤害。 他们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也触犯了法律底线。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史女士和前夫通过协议明确了房屋的归属,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前夫的父母占据房屋拒不搬离,已经构成了对史女士房屋所有权的侵犯。 史女士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两位老人没有理由占用史女士的房子。 有人说这个男人为什么这么混,就是因为有不讲道理的父母,这种前公婆太缺德了,明知道前儿媳带着2个孩子已经很难了,还占着房子不肯搬走,果然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个家家风不正。 也有人说支持法官的判决结果,大快人心。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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