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届纪律“十严禁”逐条深度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换届纪律“十严禁”。这十条纪律聚焦换届风险隐患与突出问题,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严守的刚性规矩、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以下对“十严禁”进行逐条权威解读。 1. 严禁结党营私 本条款坚决整治在换届过程中拉帮结派、上下勾连、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等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上述行为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污染党内政治生态,违背党的组织原则,一经查实,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以最坚决的态度维护党的组织纯洁性和集中统一领导,从根源上杜绝非组织活动和利益团伙滋生蔓延。 2. 严禁拉票贿选 本条款对拉票、助选、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作出全面禁止,严禁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礼品、电子红包、线上转账等任何形式赠送财物,严禁以打电话、发信息、登门拜访、委托他人说情等方式进行拉票、串联、助选。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涉嫌贿选的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杜绝人情票、关系票、金钱票,保障选举工作公平公正、依法有序开展。 3. 严禁买官卖官 本条款聚焦选人用人领域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突出问题,明确禁止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为目的贿赂他人,以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职级并索取、收受贿赂的行为。对买官卖官者,一律先行停职、免职,再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通过严厉惩戒,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公信力。 4. 严禁跑官要官 本条款针对少数干部投机钻营、拉关系、找门路、托人情,甚至以要挟、纠缠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职级待遇的行为作出刚性约束。对经查实存在跑官要官行为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或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通过严格执行纪律,坚决破除“不跑不要不提拔”的错误导向和潜规则,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 5. 严禁个人说了算 本条款严守民主集中制根本组织原则,严禁个人或少数人以个人意愿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严禁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严禁违反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擅自决定干部任用事宜。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宣布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强化集体领导刚性约束,确保选人用人始终在党组织主导和监督下规范运行。 6. 严禁说情打招呼 本条款着力破除人情干扰、权力干预,明确禁止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违规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干预下级单位或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违规说情打招呼的,一律纳入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管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切实切断人情网、关系链,保证干部任用工作不受外部不当干扰。 7. 严禁违规用人 本条款严守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制度底线,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严禁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对违规作出的用人决定一律宣布无效,对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政策、标准、程序、资格执行,坚决防止违规用人、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发生。 8. 严禁跑风漏气 本条款严守组织人事工作保密纪律,严禁泄露、扩散、打探、传播换届人事安排、干部考察、酝酿讨论等尚未公开的保密信息。跑风漏气严重扰乱换届秩序,助长投机钻营行为,损害组织权威,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切实维护组织人事工作严肃性,保障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9. 严禁弄虚作假 本条款坚守干部工作真实性、客观性原则,严禁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严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换届选举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情况、虚假政绩。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并视情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确保干部信息真实准确、考察考核客观公正,夯实选人用人精准科学基础。 10. 严禁干扰换届 本条款全方位维护换届工作正常秩序,既要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也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渗透选举活动,严禁违规接受境外资助培训、妨害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严禁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换届相关人员。对干扰破坏换届的各类行为,一律严厉查处、顶格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力保障换届环境风清气正、选举权利依法行使。 “十严禁”贯穿换届全过程各方面,既是纪律约束,也是政治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铁的纪律保障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