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一中学地理老师在上课时,发现一名男生没有认真听讲,与同桌说话,遂让其

律安说法 2026-02-12 22:43:44

内蒙古赤峰,一中学地理老师在上课时,发现一名男生没有认真听讲,与同桌说话,遂让其站起来回答问题,而后见其回答不了问题,作业也没有完成,便随手用手里的练习册打了一下其左肩后背。谁料,事后该男生告诉家长,并表示头疼头晕,虽然最初没检查出什么问题,但在休学7个月后,被检查出高血压、抑郁症。男生家长不愿意了,认为男生的疾病都是地理老师造成的,要求地理老师及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据悉,王某系某中学地理老师。 2年前的一天上午,王某在课堂上讲练习册时,发现男生果某没有认真听讲,与同桌说话,遂让果某站起来回答问题。 王某见果某支支吾吾回答不了问题,同时发现果某的练习册也没有写,便随手用手里的练习册打了一下果某的左肩后背,批评了果某几句。 怎料,事后,果某将此事告诉给自己的父母,并表示自己头疼头晕。 果某的父母不愿意了遂向地理老师王某讨说法,王某垫付2000元医疗费,让果某的父母带果某前往医院进行了检查,不过并没有检查出什么问题。 不过,虽然没有检查出什么问题,但是因果某一直喊着自己控制不住自己老是想着被打的事情,而且表示自己一想到被打的事情,就头疼、头晕,没法上学,果某的父母便给果某办理的休学。 而果某这一休就是7个月,并且先后被诊断为高血压,抑郁症。 果某的父母又不愿意了,认为果某的这些病症都是地理老师造成的,与地理老师王某以及学校协商未果后,便携果某一纸诉状将地理老师王某以及学校告上法庭。 法庭上,面对果某一方的控诉,王某拒绝承担责任,辩称果某在开学时并未向学校报告其具有特殊体质,并没有重大疾病,果某已经时满14周岁,如果仅因自己一本书的随手敲打,就引发高血压,显然违背基本的医学常识。 如果果某一方通过诉讼的形式,将其非法获利的形式合法化,将给果某树立错误的价值观,不利于果某的身心健康。 学校也拒绝承担责任,辩称,王某在上课期间,因果某存在课上讲话及作业未完成等情况,出于督促目的,随手拿手中的初中地理优化设计练习册拍了一下果某左肩后背部位起警示作用,系正常行使教育管理职责的行为。 并且王某所使用的练习册具体为16开大小,57页左右,与A4纸相似,但无A4纸页面大。无论王某随手一拍的力度,还是以该练习册的重量大小。都无法构成果某一方所述的当即头痛、头晕、不能继续听课的后果,并且事发当天,果某也没有检查中什么问题。 法院怎么判? 《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某以及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关键是看是否存在过错以及与果某的病症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具体到本案,法院指出,《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7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表示,教师通过适当合理的批评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以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认为果某一方无充分证据证明王某在对果某进行教育过程中存在超过必要适当合理程度的情况。 认为,虽然果某在休学7个月后先后被诊断为高血压、抑郁症,但是初次检查时并无明显症状,同时,因果关系鉴定期间果某拒绝配合鉴定部门进行司法鉴定,导致鉴定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经法院释明,果某一方亦明确表示不申请对王某的行为与郭某所患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应视为在本案中放弃鉴定权利,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综上,法院认为果某一方要求地理老师、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驳回了果某一方的全部诉请。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0 阅读:78

猜你喜欢

律安说法

律安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