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真的亏大了!上海徐汇,男子在儿子结婚时,豪掷1000万元给儿子儿媳买了一套婚

红楼背疏影 2026-02-11 15:48:24

这次真的亏大了!上海徐汇,男子在儿子结婚时,豪掷1000万元给儿子儿媳买了一套婚房,2年多后,又在儿媳快生产时,转给儿子650万元,让儿子买了一套学区房并登记在儿媳名下。怎料,又过了3个月,儿媳与儿子分居,儿媳随后更是提起离婚诉讼。男子不愿意了,表示购买学区房的房款是儿媳以打胎为要挟,向自己借的钱,要求儿子儿媳返还。男子儿子没有异议,但是儿媳却表示购买学区房的房款是男子弥补儿子过错以及感谢其生子的赠与,拒绝返还。双方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老唐本是民营企业主,几十年打拼,攒下些积蓄,眼看独子成家,他心里也欢喜。儿子小唐第一次婚姻无疾而终,离过婚,后来遇上谢女士,两人相识不久便登记结婚。老唐高兴得很,想着结婚不能亏着新人,小两口没太多积蓄,房子问题就由自己拍板,他拿出1000万买下婚房,当时房子登记在儿子和儿媳共同名下。   婚后头两年,看上去生活还算平稳,双方家人之间虽不亲近,但也不失礼数。转折出现在谢女士怀孕期间,丈夫隐瞒的往事被揭开——她这才知道丈夫曾经有过婚史。这件事让她怒火中烧,甚至提出了终止妊娠的想法,婚姻随时都有崩盘的可能。   老唐见局势不对,赶紧出面安抚。他心里惦记即将出生的孙女,也觉得儿子确实行事不妥,自己这个做公公的决定再多出一笔钱维系这段婚姻。他拿出650万,嘱托儿子购买一套学区房,并将房子登记在儿媳一个人名下。这事当时办得很利索,老唐在转账附注里写了“购房款”,儿子当天写了一张借条,事情看上去有始有终。   没想到孩子刚出生三个月,双方矛盾彻底激化。这次不是因婚史,而是小唐怀疑妻子手机里藏着秘密,甚至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最终两人争吵不断,儿媳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搬回了娘家,没多久提起了离婚诉讼。老唐眼看儿子婚姻破裂,转念觉得自己出的那650万不能就这么算了,他说当初的钱是被要挟下送出去的,是儿媳以保胎为条件换来的。   老唐将儿子儿媳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归还650万元购房款。他认为自己被利用了,那笔钱是暂时性的借出,现在既然儿媳要离婚,当初为维持婚姻出的这笔资金应该归还。小唐没有反对父亲的说法,表示愿意履行借款责任,承认这是夫妻为购房向父母借来的。   但是谢女士态度坚决,她说公公主动出资,是知道自己受委屈了,为了弥补儿子的过错,以及感激她愿意继续生下孩子,所以才给的这笔钱,属于婚内赠与而不是借贷,她并没有任何签字或者书面承诺。   案件开庭期间,夫妻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法院重点关注资金性质。核对证据后发现,转账虽然标明“购房款”,但没有任何借贷合同,只有一张由儿子签名的借条,缺乏儿媳的签字。房子最终按要求登记在了谢女士个人名下,这一点也符合婚内单方赠与的特征。   法院最终认为,这650万元房款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原因在于,这笔钱数额巨大,远超一般家庭日常开支,必须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具有效力。《民法典》第1064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所负债务,除非用于共同生活且配偶知情同意,否则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由于谢女士既未签字,也未在事后确认,法院判决她无需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借条只能约束老唐和小唐之间,老唐只能找自己的儿子追讨,但于她无关。这场官司打到这里,老唐不仅输了官司,还彻底失去了那座房子。   更让人唏嘘的是,如果当初老唐能让儿媳也签字确认借款,再把购房款明确写入协议,很可能结局会完全不同。在另一起相似案例中,上海一名父亲买房给儿子夫妻时就明确签了借条,等小夫妻闹离婚时,那笔2400万里的1500万就因为写得清楚,法院支持了返还要求。   老唐这一案走到头,给众多为子女出资的父母提了个醒。对于动辄百万千万资金的赠与,哪怕是亲人之间,也必须签清楚条款,尤其对非婚内共同债务,必须有配偶一方的明确签字。一个没有签字的借条,在法律面前就像是一张白纸,靠不住也站不住。   现在老唐回头看那场转账,心里除了不甘,还有一丝遗憾。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当个和事佬,用钱换来家庭的完整,没想到最终落得人去楼空。只是这份苦,他也只能自己扛。事情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就没有回头路可言。看着那本法院的判决书,他说,以后怕是再也不敢轻易掏钱了。毕竟,花了钱却换不来一个完整的家,是他这辈子学到的最深刻的一课。

0 阅读:0

猜你喜欢

红楼背疏影

红楼背疏影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