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娘家拆迁,娘家父母给女子分了90万拆迁款,谁知道钱还没捂热,公婆知道了,老两

芹姐说法 2026-02-10 14:57:26

女子娘家拆迁,娘家父母给女子分了90万拆迁款,谁知道钱还没捂热,公婆知道了,老两口连夜赶过来,想找女子借钱给他们的小儿子买房。女子不可置信,当即决定离婚走人! 据舜网发布报道,一男子发视频,说他原本家庭幸福,可是因为钱被离婚了。 男子的家庭很普通,和妻子结婚后,小两口的生活也只能算中规中矩,赚的钱刚好够生活开销,没有多少盈余。 不久前,男子的弟弟找了个女朋友,两个人开始谈婚论嫁,可是女方非让他们家买一套全款婚房。 男子父母都是普通农村人,男子结婚的时候家里已经出了不少钱,如果只付个首付,还勉勉强强能凑的出来,但是全款买房就是做梦。 可是男子的弟弟和女朋友感情很好,认定了非她不娶,男子的父母愁白了头。 正好这时候,男子的丈母娘家拆迁了。 男子的老丈人和丈母娘一直很疼爱女儿,拆迁款下来后,老两口直接给了女儿90万拆迁款,说他们老两口花不了这么多钱,这些钱给女儿留着傍身,直接就将这笔钱打到了女儿的账户。 钱到账后,妻子没有隐瞒,将这件事告诉了男子,男子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立马高兴得语无伦次。 男子兴奋之余,迫切想要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父母,老家的爹妈听到这个消息后,也很为儿子感到高兴。 可是,让男子没想到是,当天晚上,父母突然没打一声招呼,从老家过来了。 男子非常惊讶,老两口也没废话,直截了当地说,他们来没有别的事,就是过来借钱的。 原来,小儿子的婚事一直卡在房子上,听到大儿媳的父母给了她90万,老两口一商量,觉得都是一家人,就想让大儿媳把钱拿出来,先帮小儿子把房子买上,度过眼前的难关。 男子虽然心里不太情愿,也知道这么做不太妥当,可和他开口的不是别人,而是生他养他的父母,帮的也不是别人,是他一母同胞的弟弟,他现在有钱,又怎么好意思拒绝? 男子知道这笔钱在妻子那里,他做不了主,就对父母说,等妻子回来了,他和她商量商量。 妻子回家后,看到很少登门的公婆笑眯眯地坐在她家,感觉非常惊讶。 丈夫把她拉到房间里,说了父母今天过来的目的。 女子皱起了眉头,这笔钱父母给她了,确实就是她的财产,按理说一家人需要帮忙,她也应该伸把手。 女子问丈夫,公婆想要借多少,丈夫以为有戏,赶紧说,弟弟女朋友家要大三居,还差七八十万。 女子顿时气笑了,如果买房只是缺个十万八万的,她就当帮弟弟一把,钱借给他,他不还都可以,可是自己只有90万,公婆竟然想借80万! 俗话说救急不救穷,公婆已经一把年纪了,他们还能挣钱吗? 弟弟买了房子,要不要装修?结婚后要不要养孩子?以他的能力,这80万借出去,几乎就没有要回来的可能! 女子不同意借钱,丈夫生气了,说那是他弟弟,弟弟结婚,他这个做哥哥的,难道不应该伸把手吗? 两个人的争吵被外面的公婆听见了,公婆竟然将矛头对准了女子,说她嫁到这个家了,她的钱就是他们家的钱,这个钱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 女子气坏了,她看向丈夫,想让他帮自己说两句话,谁知道丈夫脸扭到一边,那架势,摆明了站在他爸妈那一边。 女子气得收拾了东西,回了娘家。 女子想明白了,丈夫和公婆他们才是一家人,自己嫁过来几年,还是一个外人。 自己这次就算保住了这笔钱,这90万也已经被他们惦记上了,以后也免不了其他的事,而丈夫那个样,他肯定不会站在自己这一边。 于是,女子向丈夫提了离婚。 丈夫傻眼了,他想不明白,一家人的亲情难道不值90万吗?让妻子帮一把自己的弟弟,怎么就这么难? 那么,男子的丈母娘给他妻子的拆迁款,到底是属于妻子一个人所有,还是属于他们夫妻共有?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该法第1063条规定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男子的丈母娘给他妻子的90万,如果没有说是赠予她女儿一个人的,那就属于男子和妻子的共同财产。 如果丈母娘在赠予的时候,明确指出是给她女儿一个人的,那这笔钱就没男子的份了,这90万归他妻子一个人所有。 男子的丈母娘明确表示这笔拆迁款是给女儿留着傍身,且直接打到女儿账户,这表明该赠与行为是明确指向妻子一人的,并非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所以,这90万拆迁款应认定为男子妻子的个人财产。 既然是个人财产,妻子就对这笔钱有完全的处分权,是否外借、借给谁、借多少,都应由妻子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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