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悬赏金!青海西宁,82岁的老奶奶花39万买了一套房子,却发现出卖人只是公房

芹姐说法 2026-02-07 16:57:36

50元悬赏金!青海西宁,82岁的老奶奶花39万买了一套房子,却发现出卖人只是公房的承租人,没有权利售卖房子。因此,她想让对方退还自己的钱,但是该男子却拒不归还。即使法院判决对方需要归还39万的房款以及1万元的违约金,但是两年过去了,钱依然没有拿到。老奶奶没有办法,只能在法信悬赏平台发布信息,且给出50元的悬赏金,想要寻找该男子的线索。当网友们看到50元的悬赏金后都吐槽太少了,没诚意,但工作人员则表示,这50元是老奶奶最大的诚意了,她现在连生活都困难。网友们得知后,都纷纷赔礼道歉,觉得不该嫌弃这50元少,如果有该男子的信息,一定无偿地提供给老奶奶。 老奶奶在多年前就想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自己手头没有多少钱,东拼西凑只有30多万。 正当她为自己晚年的生活发愁时,就遇到了自己的同乡林全彪。 她把自己的心事全盘托出,问对方能不能帮自己找到合适的房源? 林全彪一听大呼,我就有一套房子呀,我卖给你就成了,到时候你直接搬过去,什么都方便。 老奶奶说:“你的房子不住吗?你要卖给我?” 林全彪只表示自己有了新房,这套房子空闲着了,你和我是同乡,我也不会要你高价。 最后老奶奶也去看了房子,觉得还是不错的,因此就和林全彪协商起了房价。 林全彪问老奶奶手头有多少钱? 老奶奶说就30几万,确实没有多的了,如果付了这些钱,自己晚年的生活就只能靠那一丁点儿的收益了。 林全彪也皱了皱眉头,说这套房子还是比较宽敞的,地段又特别好,这样吧,不要你高的,你就给39万吧。 老奶奶觉得这个价格也不高,也不低,既然房子位置合适,那就买吧,于是就把39万交给了林全彪。 可是办理过户的时候才发现,这房子哪是林全彪的呀,他都是租的这套房子,他只属于是公房承租人而已。 老奶奶这时才清醒了,都把她当成同乡人,不会骗自己,谁知道他专骗熟人呀! 于是赶紧找到林全彪,要求他把39万退还给自己。 可对方哪肯退呢?拿到手的钱吃喝玩乐,多开心呀,哪还管老奶奶的生活困不困难? 老奶奶觉得对方就是一个无赖,赶紧起诉对方。 在2023年11月份,这个案件就宣判了。 法院判决认定:林全彪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了老奶奶39万,必须得归还;当初他们的协议无效,并且林全彪违约,因此得另外付1万的违约金。 法院判决书倒是下来了,可是林全彪却不执行。 也不知道是真没钱,还是因为就是耍赖,总之这个人从此就销声匿迹,找也找不到。 老奶奶发慌了,自己都80多岁了,这笔钱再拿不回来,可能就真的回不来了。 经过了两年的拉扯,她情急之下找到了法信悬赏平台的工作人员,想要通过他们来找林全彪这个人。 工作人员说,当然可以,不过你想让广大网民帮你找、提供线索,那你可能要给一些报酬。 老奶奶听了想一想,说到:“那我就给50吧。” 工作人员开始也愣了愣,50元有人帮你提供线索吗?是不是太少了? 老奶奶赶紧解释说,自己现在买菜都困难,还生着病,能够拿出这50元作为酬劳,已是她最高的诚意了。 最后,这条消息发布了出来。网友们看到后,最开始也觉得:“太没诚意了嘛,怎么这么少?” 不过工作人员了解大妈的事情,赶紧解释,这是大妈最有诚意的表现了。她现在连吃饭都困难。 网友们知道后,纷纷赔礼道歉,说真不该嫌少,不管怎么样,只要有林全彪的消息,可以无偿给大妈提供,希望她早日拿回自己的房款。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五百九十七条,林全彪只是公房承租人,不是房主,根本没有权利卖房子,所以他们签的买房协议是无效的。 合同无效,林全彪就必须把39万全部退还给老人,他隐瞒真相、欺骗老人,法院判他再赔1万元违约金,也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林全彪不还钱、不履行判决,老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老人拿出50元发布悬赏寻找线索,是合法合理的维权方式,虽然钱少,但心意和合法性都没问题。 更严重的是,林全彪判决生效后故意躲起来、拒不还钱,情节严重的,已经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总的来说,老人的做法完全合法合理,林全彪既不讲诚信,也触犯法律,理应承担责任。我们也希望老人能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钱,让失信者付出代价。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素材来源于潇湘晨报

0 阅读:105

评论列表

用户92xxx00

用户92xxx00

4
2026-02-07 18:52

这个不是诈骗吗,怎么是合同纠纷了,应该是刑事了

芹姐说法

芹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