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广东惠州,一女子网购时钻漏洞,下单买衣服后仅退款,然后把衣服加价卖给别人,商家发现后直接找上门,女子逆天发言:别人都是这么薅的,虽然我薅了五百多单,但我退了30件 这两天,一网店店主在清点库存时发现不对劲,有些货明明显示已签收,系统里却收到了退款申请。商家多了个心眼,花了大量时间整理订单、核对物流,最后发现这些退款都指向同一个地址 商家越想越气,决定上门讨个说法。在一位博主的协助下,他带着整理好的证据找到了那个小区。起初住户不愿露面,直到听说对方已经报警,才慢吞吞地走出来 女子面对质问,她显得出奇平静,甚至有点理直气壮。商家把订单记录摆在她面前,这半年来,她和妹妹的账号一共在这家店下了五百多单,大部分衣服在收到后并没有退货,而是被她转手挂上了二手平台或者发在朋友圈里加价卖掉。只有少数几件实在卖不出去的,她才申请退款退回 面对这些证据,女子的话让人哭笑不得。她说,别人也都是这么操作的,自己不是第一个,平台既然有这个机制,那就是允许的,退不退、卖不卖,全看自己方便 商家当场报了警,事件目前正在处理中 半年五百多单仅退款还转手倒卖,薅走商家 4万4还理直气壮,这哪是薅羊毛,必须报警! 按照商家的描述来看,似乎女子的行为现在已经不仅仅是“钻漏洞”那么简单了,有可能涉及到违法。尽管女子的操作是利用平台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的漏洞,但如果她的行为被认定为恶意欺诈或者不当得利,那就可能涉及到违法 具体来说,女子通过频繁退货和转卖商品的方式,实际上是在无偿地获取商品,并且获取了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利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虽然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如果这种行为是恶意的,且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商家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如果女子的行为被认定为虚假退货、恶意退货或不当得利,商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损失。她的行为类似于“空手套白狼”,商家也有可能提起诉讼,指控她通过欺诈手段获得商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这样就会涉及到民事责任 说到底,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利用规则占便宜也许能一时得利,但失去的是更重要的信誉和心安。别人怎么做,从来都不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