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一对情侣的借款纠纷闹上了法院,这事看了让人直呼离谱。恋爱期间女子向男友借了5万块,写借条时一时情浓,约定要是还不上钱就“以身相许”嫁给对方,还说借款就当作彩礼。可没成想两人感情没多久就走到尽头,分手后男方催要欠款,女方却执意要履行“以身相许”的约定,说结了婚这笔钱就不用还了,男方实在没办法,只能拿着借条把女方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审理后明确,借条里“以身抵债”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判定这条约定无效,女方需要全额偿还5万元借款,而双方也都没有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其实看到这个结果,相信所有人都会觉得这是最公正的判决,毕竟婚姻从来都不是还债的筹码,更不能和金钱债务绑在一起。恋爱时的情到浓时,说的话做的约定或许带着甜蜜的滤镜,但再亲密的关系,也不能模糊了金钱和婚姻的边界。借条里的“以身相许”,听着是浪漫的承诺,可本质上却是把婚姻当成了交易,用终身大事来抵一笔欠款,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婚姻的亵渎。婚姻的基础是两情相悦、自愿相守,从来都不是用来解决债务问题的工具,哪怕是双方自愿的约定,也不能越过公序良俗的红线。 更让人觉得无奈的是,女方分手后执意要履行这个约定,看似是守信用,实则是用这种方式逃避还款的责任。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没了感情的婚姻,就算因为这个约定勉强走到一起,也只会是一地鸡毛,男方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以身抵债”,恰恰是因为他清楚,这样的婚姻毫无意义。而法院的判决,不仅是保护了男方的合法债权,更是明确了一个底线: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能用任何形式,把婚姻和金钱绑定在一起,哪怕是情侣间的自愿约定,只要违背了公序良俗,就不会被法律认可。 这起纠纷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恋爱归恋爱,金钱归金钱,就算感情再好,涉及到大额经济往来,也一定要拎得清。写借条就该规规矩矩写清楚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别搞这些花里胡哨的约定,既伤感情,又可能给自己惹来麻烦。感情是感性的,但金钱往来需要理性,不管是情侣还是朋友,谈钱不一定伤感情,糊里糊涂的金钱纠葛,才是破坏关系的元凶。法律保护合法的借贷关系,也守护着婚姻的纯粹,这两者从来都不能混为一谈。 这起看似奇葩的借款纠纷,实则藏着恋爱中最该拎清的道理,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对婚姻和公序良俗的守护。那么在你看来,恋爱中涉及大额金钱往来时,该如何把握好感情和利益的边界?又该如何避免因为金钱纠葛,让曾经的美好感情落得一地鸡毛呢?女子要以身相许抵前男友欠款 来源:三湘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