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不许开发东海油气田! 2026年1月16日,日本再度就东海油气田开发向中方发难,抛出所谓“日中中间线以西单方面开发”的论调,不仅提出抗议,还执意要求重启2008年的东海资源开发协议谈判,这番操作看似强硬,实则从根本上站不住脚,背后藏着对自身能源困境的焦虑,也暴露了其对东海权益的无理觊觎。 2008年,中日确实就东海问题达成了原则共识,同意在所谓“中间线”附近搞共同开发,但共识归共识,具体协议一直没落地,问题的核心在于,两国对海洋权益的理解压根不在一个频道上。 中国一直坚持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说白了,东海大陆架本来就是中国大陆的自然延伸。 而日本则单方面划了条“中间线”,想对半分,事实上,中国的油气开发活动都在自己大陆架范围内,离日本那条自画的“中间线”还远着呢。 日本的焦虑,其实挺实在的,福岛核事故之后,日本的能源供应一直是个头疼问题,目前他们的能源自给率还不到12%,大部分能源都得靠进口,这两年国际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波动剧烈,让日本更加紧张。 再看中国这边,东海油气开发稳步推进,“春晓”“平湖”等油气田已经稳定产出,长三角地区部分能源需求都靠这些项目来满足。 一对比,日本的焦虑感就上来了——邻居家能源自给能力不断提升,自己却还高度依赖外部,心里能不着急吗? 日本老提的“日中中间线”,其实是中国从未承认过的,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邻国家间的海域划界得“公平解决”,不是简单取个中间线就完事了。 东海的地理事实很清楚:大陆架一直延伸到冲绳海槽,中国在这范围内的活动完全合法,日本想把2008年共识中的“共同开发区”概念无限扩大,甚至想对整个东海开发都有话语权,这显然过度解读了当初的共识。 有意思的是,日本在南海问题上总强调要遵守“国际法”,到了东海就用另一套标准,这种选择性适用国际法的做法,难免让人觉得有点双标。 说实话,东海这么大,资源开发不是零和游戏,中日两国在技术上各有优势,完全可以找到合作的空间。 比如,东海油气开发技术难度大、环境风险高,两国完全可以合作攻关,又比如,东北亚作为全球能源消费重点区域,至今没有成熟的能源协调机制,中日韩完全可以联手建立区域性能源储备体系,或者共同研发更环保的开采技术。 换个思路想,如果大家把精力从“争论归谁”转到“怎么一起用好”上,说不定能开辟出新的合作模式,毕竟海洋环境是联通的,油气资源开发的影响也是区域性的,合作对大家都有好处。 说到底,东海争议反映的是更深层的问题:在全球资源竞争加剧的今天,各国如何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又能开展务实合作? 日本的焦虑可以理解,但解决方法不是不断抗议,而是找到切实可行的合作路径,中国在东海的活动始终在国际法框架内,这点是明确的。 其实,历史上有很多海域争议最终通过合作化解的例子,比如挪威和英国在北海的合作,马来西亚和泰国在暹罗湾的共同开发,这些案例都证明,有时候“共同开发、共享收益”比“划清界限、各自为政”更符合各方利益。 中日作为亚洲最重要的两个经济体,在东海问题上的处理方式具有示范效应,是陷入民族主义情绪对抗,还是开创海洋合作新模式?这不仅影响两国关系,也会影响整个地区处理类似争议的方式。 特别是在全球能源转型和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东海合作完全可以超越油气开发本身,比如建立联合海洋环境监测机制,共同保护东海生态系统,或者将部分资源收益用于区域环保基金,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说到底,海洋连通的不仅是资源,还有沿岸国家的共同未来,东海问题的最终解决,可能需要双方都展现出更大的智慧和灵活性,在维护核心利益的同时,也看到合作带来的更大可能性,这不容易,但值得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