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这信托基金,真是把人心研究得很透!2003年她去世后,遗嘱写得非常清楚,母亲每个月领7万港币生活费,后来因为通胀涨到了25万港币,一年300万够不够用?可梅妈覃美金就是不满足,一次又一次地打官司,想把全部遗产都拿到手。 当年梅艳芳病重时,她很清楚自己的家人会面临什么。她怕一旦把遗产全数给家人,钱很有可能很快花光,最终父母反而会陷入窘境。 为了预防出现最坏的情况,她没有像别人那样直接分掉家产,而是选择了通过信托公司替她管理钱,把每月定额的生活费给母亲,其余的钱做了妥善安排。 还为侄子侄女上学留了专项资金,甚至还想着老朋友。她还规定将来妈妈不在了,剩下的钱一分不留,直接捐出去。 本以为这样“滴水不漏”的安排能让家人安安稳稳度过余生,但覃美金怎么都不服气。她觉得自己理应可以一次拿到全部嫁妆,由自己来安排花销,不想每月有限度地“领钱”。于是,她不断把信托公司告上法庭,请律师帮忙,希望推翻女儿用心良苦定下的规定。 但每次官司,最终的判决都是维持原信托,所有条款滴水不漏。多年下来,老人家想一次性掌握女儿所有资产的愿望从未实现。 这边官司不断,那边生活照旧,信托账户里的钱每月都会准时转到覃美金名下。虽然生活基本无忧,不过为了打官司、请律师、还要维持以往的生活习惯,时间久了,老人不得不不断变卖梅艳芳生前留下来的纪念物。 有些本应属于女儿记忆和荣誉的东西,被一件一件拿出来换钱。这些举动,让梅艳芳和家人之间本已复杂的感情又添了裂痕。 对外人看,这就是金钱惹的祸。但知根知底的人明白,这不仅是钱的问题,更是控制权与自由的问题。每个月固定给的生活费虽然保证了老人的基本生活,但也等于余生都被女儿“遥控”着。 对老一辈来说,这种被安排的感觉,有时比缺钱更让人难受。所有诉讼和不断争取,不只是钱,是想把生活的主动权拿回来。 而梅艳芳会做这样的安排,也不是没有来由。她的童年就是为家人打拼的过程,长大后所有的重担全落在她一人肩头。 她做的每一个决定,其实都希望亲人长远安稳,不想把钱一下分完,大家反而落得两手空空。 她觉得自己不在了,只有提前为可能发生的一切埋好“保险绳”,才能让母亲和家人避免走弯路。 表面上看,每年都有大笔钱到账,生活似乎无忧,实际上家人之间谈钱色变,距离越来越远。本来是想以理性方式让家人享受长期的平稳,但现实却是因为这笔钱不断打官司,亲情一天比一天淡。 梅艳芳的信托是为了让财产保值,也希望家庭免于被金钱的洪水冲垮。可她最怕的亲情因为金钱走向混乱,到头来还是因为这份过于理智的“爱”变得紧张。 法院维护的是合同,无法填补亲情的缺口。亲人要什么,往往不是钱的多少,而是想牢牢抓在自己手里的“决定权”。 将信托制度运转成梅艳芳离开后唯一有权说话的话事人,可能也让世人见识到大额财富带来的背后问题。她本想做好防守,把风险降到最低,却无法阻挡母女因金钱反复争执甚至陌路。 金钱变成了家人之间最大的话题,甚至原本最该被珍惜的回忆,也成了换钱的筹码,这样的伤害不仅仅是缺乏和气那么简单。 即便如此,回头看曾经的慎重安排,也不得不承认,梅艳芳最终还是把清冷的信托当成了保护母亲一生的靠山。 她宁愿面对家人不理解,宁愿让自己被抱怨,也不愿让母亲掉进一时痛快之后的苦日子里。那些规矩严明的条款,背后是她咬牙托底的孝顺与不舍。 在这个现实故事里,钱和亲情较量多年,没有赢家也没有输家,只剩下了年月中冷冷的信托合同和每月准时汇款。 我想,如果梅艳芳没有选择信托而是空手把钱给家人,会不会真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