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年间,一个算命先生指着孙裁缝说:“今晚三更必死。”孙裁缝大骂:“胡说!真晦气。”不料,就在深更半夜之时,孙裁缝竟冒雨投河自尽。 这事一传十、十传百,在东京开封城传得满街风雨。许多人议论纷纷,说那算命人必是异人,有通天本事。 可就在一年后,刚调任开封府尹的包拯却听闻此事,心中生疑,派人彻查。 他细读案卷,察觉几个要紧处:其一,算命先生在案发后即消失无踪;其二,孙裁缝尸体虽泡水已久,但脖颈有不寻常红痕;其三,孙裁缝妻子曹氏守寡未满一年,竟再嫁姓孙之人。 包拯素来不信鬼神之说。他调阅户籍,查到曹氏新夫也是外地裁缝,入赘时毫无亲族作保,令人疑窦丛生。宋仁宗景祐三年五月初三,包拯将曹氏与新夫一并带至大堂。开审之初,曹氏冷静应对,不肯吐实。 包拯转向男子,言语逼问,再祭《宋刑统》诈伪条款,男子慌了神,跪地连连磕头。 男子招认,自己与曹氏旧识,在曹氏丈夫孙裁缝掌管店铺期间便暗通款曲。为得财产与自由,两人定下毒计。 曹氏拿出积蓄雇来一术士,冒充算命人,当众诅咒孙裁缝,以造舆论遮掩未来杀机。 当夜,曹氏于饭中下毒,孙裁缝昏厥后,二人趁夜将人抛入城东河中,假作投河自尽。 之后二人断绝联系,等过丧期一年,再由媒婆撮合“巧合再嫁”,既得人又得铺子,邻里不疑,皆赞曹氏贤良。 案情已明,包拯不急下断,而是命人再访邻里。他得知案发之夜,有夜更人曾见曹氏家门外有人影与一车箱。包拯传夜更人作证,佐证二人说辞相符,证人笔录收入卷宗。 案终,曹氏与奸夫被判以谋杀亲夫、诈伪成亲等多重重罪,秋后问斩。算命术士亦通缉在逃。包拯上疏仁宗曰:“惑众之术,不可放任于市,开封应禁市井术数。”仁宗准奏,自此京城算命之风稍歇。 此案不仅破除迷信,更显清官断狱之明。凡事无凭天命之说,惟人心最不可测。凡恶行,终逃不过法纪。 孙裁缝命丧非天意,是人谋;人心之恶,假术而行,终为法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