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美国有枪也没啥用啊!有个博主抱怨,虽然自己在美国买了很多枪,但遇到抢劫时根本不敢掏出来,因为一旦掏枪自卫,就必须把弹夹里的子弹打光,确保对方被打死。要是没打死对方,那就得打一辈子的官司,还得一辈子养着人家。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这听起来像是个网络上的段子,但它却是美国司法体系里一个血淋淋的现实。伯恩哈德·戈茨这个名字,就成了这个残酷逻辑的代名词,他用自己的后半生证明了,在美国开枪的代价到底有多么沉重。 事情要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纽约说起。那时的纽约治安一塌糊涂,暴力犯罪层出不穷,尤其是穿行于城市地下的地铁,更是被市民视为移动的犯罪温床。 戈茨是个性格内向的电器维修工,几年前在一次抢劫中不仅被抢走了财物,还被打伤了膝盖,从此对警察和城市的安保体系彻底失望。 为了寻求自保,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偷偷跑到枪支管制宽松的佛罗里达州,买了一把左轮手枪并违规带回纽约,他每天都把这把枪揣在身上,以为这个冰冷的铁家伙能给自己换来一丝安全感。 1984年冬天的一个下午,在摇晃的地铁车厢里,戈茨的噩梦重演了,四个年轻小伙子围住了他,其中一人开口就要五美元。这个场景瞬间点燃了戈茨心里积压已久的恐惧和愤怒,他脑海里闪过的全是当年自己被打伤的画面。 这一次,他没有选择顺从,而是直接从怀里掏出了那把枪,对着几人连开数枪,狭窄的车厢里一片混乱,四个年轻人应声倒地,其中一人脊椎中弹,造成了永久性的瘫痪。戈茨则趁着人们的尖叫和恐慌,消失在了人群中。 这起“地铁义警”枪击案很快轰动了全美国。社会舆论彻底撕裂,许多受够了犯罪困扰的市民将戈茨奉为替天行道的英雄,认为他替所有被罪犯欺压的普通人出了口恶气,在强大的社会同情和“正当防卫”的辩护下,刑事法庭的判决结果出奇地宽容。 对于开枪伤人这项最严重的指控,陪审团最终裁定他无罪,戈茨仅仅因为非法持有枪支的罪名,被判了八个月监禁。从刑事层面看,戈茨似乎赢了,他用法律允许的方式保护了自己,并且几乎全身而退。 然而,真正的噩梦在他出狱后才刚刚开始。那个被他打瘫的年轻人,在几年后将他告上了民事法庭,这里的游戏规则和刑事法庭完全不同,刑事定罪讲究“毫无疑点”,门槛极高,而民事赔偿只需要“证据占优”,也就是说,只要陪审团觉得你负有更大责任,你就得赔钱。 在民事法庭上,那个瘫痪在床的受害者本身就是最强大的证据,他的惨状足以博取任何人的同情,这一次,陪审团不再过多关心戈茨当时有多害怕,他们只看到了一个年轻人被毁掉的一生。最终,法庭开出了一张高达四千三百万美元的赔偿判决书。 这笔天文数字的赔款彻底压垮了戈茨。作为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他根本无力偿还,唯一的选择就是申请个人破产,他名下的所有财产都被清空,后半生都要活在这笔永远还不清的巨额债务的阴影之下。 他虽然没有因为开枪坐一辈子牢,却在经济上要用一辈子去“养”那个被他打伤的人。戈茨的亲身经历,简直就是开头那个博主抱怨的现实版注解:在美国,开枪自卫最糟糕的结果,不是失手打死人,而是精准地打残人。 那把本想用来保护自己的枪,最终成了摧毁他人生的枷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