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6年以前是没有《教师任用证》的,更不可能有《民办教师仼用证》。不过以后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就相当于各省到首都办事的“车辆进京证”,不是有了“车辆进京证”后就可以随时出入了。 持《民办教师任用证》的教师也是如此,因为在转正过程中需要《聘用证》、“中等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结业)“教学教法合格证书”、“普通话过关合格证书”等,当时称“五证齐全”。 所以我认为家中只保留个《民办教师任用证》不是什么“传家宝”,更不可能是“丹书铁券免死金牌”。
教育行业的一个奇怪现象这几天跟一个老教师聊天,他说从教近30年,教育行业的变化
【6评论】【16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