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完景德镇那个案子,我只觉得背脊发凉。 撞碎一家三口,连不满周岁的孩子都没放过,判了个死缓。 这在行内人看来,简直是祖坟冒青烟的“宽大处理”。 只要两年不惹事,命就保住了。 一审判了死缓本已是法外开恩,可廖家老爷子偏要作死,当庭就冲上去想打被害方律师,这哪是求谅解,分明是把“冷血”刻进了骨子里。更离谱的是案发后还想用80万打发家属,说车祸是“天灾”,简直无耻到了极点。 都说家教是根,儿子视人命如草芥,老子视法律如儿戏,这嚣张跋扈根本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全家默认的处事逻辑。法律给了悔过的机会,可他们连装样子的歉意都没有。这挥出去的拳头,砸的不是律师,是自己儿子最后的生路,更是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任。 真应了那句话:没教养的嚣张,迟早要付出代价,这家人的下场,纯属自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