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女子在一家面馆吃面,怕浅色羽绒服粘上油渍,就抽了2张纸巾垫在手肘下面,

福康说案例 2026-01-07 16:51:28

江西南昌,女子在一家面馆吃面,怕浅色羽绒服粘上油渍,就抽了2张纸巾垫在手肘下面,谁料,老板赶她离开,还说:你去别家吃,我招待不起你这样的人,退钱,这碗面就喂了狗了!女子解释,我不是嫌弃的意思,但老板坚持让她走,女子走后又觉得不对劲,回去找老板理论,老板一番话直接给女子气炸了。 据经视直播1月7日报道,孙女士1月6日在网上发帖,说她去面馆吃饭,被老板赶出来,还骂了她。 这是怎么回事呢? 1月7日,孙女士和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她在1月6号当天去一家面馆吃饭,她点了一份牛肚面。 然后,就坐在餐桌前等着店家上面,这期间,她想到自己穿的是浅色羽绒服,万一粘上油渍就不好清洗了。 于是,孙女士随手抽了2张纸巾垫在手肘下面,心想这样就不会弄脏了。 可她万万没想到,老板过来了,直接赶她走,冷着脸对她说:“你到别人家去吃吧,我招待不起你这样的人,退钱,赶紧走,这这碗面就喂了狗了。 孙女士一时没反应过来,还跟老板解释自己不是嫌弃埋汰的意思。 没想到,老板态度坚决,非要退钱,让她赶紧走。 孙女士当时可能也懵了,就走了,出去后,她反应过来,觉得这事不对啊,便又返回和老板理论,不过,她也留了心眼,打开手机录音取证了。 据孙女士提供的录音中,老板说,他不欢迎向孙女士这种行为的顾客,还说“你怕搞脏了衣服,就去别的地方吃饭,浪费了我一碗面,我不倒掉喂狗,还要喂人吗?” 老板还称,要是早知道孙女士是这种顾客,就不让她进来了。 孙女士没想到,她只是用了两张抽纸,被老板驱赶和辱骂,可给她气炸了。 因此,孙女士已经投诉到12345了。 据记者了解,这家门店的线上也有一些差评,多个顾客评价该门店,使用几张抽纸或者用纸擦桌子,就遭到老板的辱骂和驱赶。 此事中,孙女士作为消费者,在面馆正常消费时,仅因使用两张纸巾垫桌,就被老板以“招待不起”“喂狗”等言语辱骂并驱赶。 老板的行为明显超出合理服务范围,直接针对孙女士的人格进行贬损,涉嫌侵犯其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消费者有权在消费过程中获得基本尊重,老板的辱骂和驱赶行为,比如“喂狗”“不欢迎你这种人”是对消费者人格的侮辱。 老板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孙女士可要求商家道歉、赔偿精神损失,或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名誉权侵权责任。 目前,这件事还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因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回应,因为面馆已经把钱给孙女士退了,这事就变成了服务态度的问题了。 一般这种情况,都是以批评教育或者劝导文明处理为主。可以协助沟通道歉,但是,没办法硬让店家道歉。 有人说,这事不怨顾客啊,两张纸而已,而且其实你去餐馆吃饭,扯两张纸擦下桌子也很正常好吧,因为难免桌上有点儿油之类的,老板擦桌子也是用抹布擦,特别是上一桌刚走你去吃,我不信没有几个人不会扯两张纸擦下桌子,又不是刻意铺张浪费的。 其实,有时候去饭店吃饭,有人也会抽两张纸把桌子擦一下,如果桌子看着挺干净的,可能也不会擦了,一般都是习惯性的动作,这样擦一下最多也就两张纸。想想看吃完擦嘴,正常人撑死用4、5张差不多吧,你说人家拼命抽了乱用、乱扔的也算了,就这2张纸你还计较,这种饭店还是别开了。 从法律方面来说,孙女士与面馆之间形成消费服务合同关系。 孙女士支付餐费,面馆提供餐饮服务及基本用餐环境,包括允许顾客合理使用纸巾等配套设施。 老板以“使用两张纸巾浪费”为由驱赶顾客,本质是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缺乏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纸巾是否“浪费”? 两张纸巾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商家未提前告知“限制纸巾使用”或收取额外费用,无权单方面认定顾客行为违规。 也有人说,店家既然提供了纸,那正常使用应该不会说些什么,但浪费就说不过去了,亲眼看到有人吃碗粉用店家七八张纸,唉。确实浪费。 其实这种人很多,我也是开小吃店,你垫衣服我还能理解,有的手机要垫两张,水壶还要垫两张,这种就真的不能理解了。 有时候真是心里头难受,虽然一包纸可能不到一块钱,但是看着别人一张一张一张一张的抽出来“浪费”,心里头就难受。 还有网友分享,之前我们开早餐店的时候,经常遇到这样的客人,垫手,垫手机的,我都觉得正常啊,有些人比较讲究,虽然每个客人走了,我都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的,还有过客人吃两块钱的饼,抽了我半包纸巾我也没说他,虽然有点心疼,一包纸巾才几毛钱,算起来一张也就一分钱,没必要那么计较。 你怎么看待顾客用两张纸巾垫衣,被老板驱赶这件事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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