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子与13岁女孩“恋爱”多次在女孩家发生关系获刑法官:明知是幼女! 一

爱八卦的萝卜 2026-01-07 15:21:02

19岁男子与13岁女孩“恋爱”多次在女孩家发生关系获刑 法官:明知是幼女! 一场手机游戏里的“恋爱”,换来了五年半的牢狱之灾。 事情得从一款手机游戏说起。 去年,19岁的李某和13岁的张某,在游戏里认识了。俩人聊得挺投机,没多久就谈起了“恋爱”。 女孩张某呢,跟李某说自己16岁了。但你说巧不巧,有一次李某帮张某写作业,这一写就露馅了——作业本上清清楚楚,是初二的内容。 一个19岁,已经踏入社会的成年人;一个才上初二,再怎么长得高,言谈举止、穿着校服,那股子学生气都藏不住吧? 可李某呢,好像压根没往心里去。 “恋爱”期间,他多次到张某家里,两人发生了性关系。直到案发,这段畸形的关系才被揭开。 法院审理时,重点说了一个词:“明知”。 法官认为,李某作为一个有社会经验的成年人,明明都帮女孩写初二作业了,完全应该、也必须意识到对方的真实年龄可能很小。他有机会、有责任去搞清楚女孩到底多大,但他什么都没做。 这种“装糊涂”,法律上不认可。 法院推定他“明知”张某是幼女。 法律的红线,在这里是铁板一块。 根据我国刑法,不管幼女是否自愿,只要行为人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仍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的判决很明确: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检方指控和法院判决都指向同一个核心——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尤其是幼女,负有不可推卸的审慎注意义务。不是一句“她说她16岁”就能糊弄过去的。 这事上了新闻,网友们都炸锅了。 “初二作业都摆眼前了,还能不知道年龄?自欺欺人!” “19岁也不大,但和13岁比,就是成年人和孩子的区别,支持重判。” “家长的心都得碎了吧,孩子才13岁,家教和监管也得反思啊。” 绝大部分声音都支持法院判决,认为这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底线。也有少数人觉得,两人是“恋爱”,判得有点重。但法律面前,孩子的身心健康永远排在第一位。 说点实在的。 这个案子,给所有年轻人,尤其是刚成年的小伙子们敲了一记响钟。 网络世界虚虚实实,但涉及到线下见面、亲密关系,多问一句、多留个心,不是事儿多,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别人负责。 一句“我以为”,真的抵不过法律白纸黑字的“你应当知道”。 也别拿“恋爱”当挡箭牌。真正的喜欢,是尊重,是保护,而不是把对方拖进违法犯罪的深渊。 五年半的青春,换一个惨痛的教训。值吗?太不值了。 游戏里的“cp”可以组,现实中的法律红线,千万不能碰。 大家怎么看?你觉得在类似情况下,成年人应该如何尽到“审慎注意义务”?评论区聊聊吧。 免责声明:文章案例过程,图片都来自于网络,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果涉及案件版权或者人物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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