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强险限额限制:判决书中提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98,000元。交强险有固定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通常为18万元左右,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左右,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赔偿总额。 • 责任承担主体经济能力:除交强险外,剩余赔偿由被告人王某桂承担。若王某桂个人经济状况不佳,缺乏足够财产用于赔偿,即使法院判决更高金额,实际执行也可能存在困难,法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会考虑其实际赔付能力。 • 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需依据法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计算,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每项都有相应计算方法。如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一定年限计算,若当地收入水平不高,该项赔偿金额就不会太高。另外,若死者家属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某些赔偿项目(如抢救医疗费、护理费等需票据证明),法院可能不予支持或按较低标准认定。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特点: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通常更侧重于刑事部分审理,民事赔偿部分相对处于从属地位,且部分地区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支持程度有限,这也可能导致赔偿总额相对较低。 好端端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撞人者死刑是罪有应得,可是民事赔偿就这么点钱真是让我没想到!
•交强险限额限制:判决书中提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在交强险范
案影追踪录
2026-01-06 01: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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