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一育儿嫂抱着9个月的男婴进房哄睡,关上门,熄了灯,身影隐入角落。片刻后,察觉异样的父亲推门而入,发现孩子瘫软在小床上,任凭怎么呼唤、拍抚都毫无反应。送医急救后,检测报告显示,孩子血液和尿液中含有安眠药“唑吡坦”成分。回顾之前,孩子已异常嗜睡、厌奶许久,身上还起了红疹。当晚,正是育儿嫂单独哄睡孩子后,孩子出现了危险状况。面对质问,育儿嫂坚称自己“问心无愧”。目前,育儿嫂已被警方控制,但喂药瞬间的监控画面,并未记录下。 徐女士家为了平衡工作与照顾一对九个月大的龙凤胎,通过本地一家家政公司,以每月7600元的价格,聘请了一位育儿嫂邹阿姨。 邹阿姨来到这个家已有一个多月,平日里话不多,哄孩子、喂奶、做辅食,看起来勤恳本分。 徐女士夫妇虽然忙碌,但起初觉得找到了帮手,心里踏实不少。 然而,最近几周,徐女士发现,原本活泼好动的男宝宝,变得越来越嗜睡,白天醒着的时间缩短,玩耍时也显得精神萎靡,奶量明显下降,不如从前。 更令徐女士揪心的是,孩子娇嫩的皮肤上,时不时冒出一些不明原因的红疹,她曾委婉地向邹阿姨询问,是否喂养或护理上有什么变化,邹阿姨总是以“孩子可能到了厌奶期”“天气干燥皮肤敏感”等理由解释过去。 徐女士虽有疑虑,但看着邹阿姨平静的脸,又觉得是自己多心了。 2025年12月30日晚上七点半左右,按照平日的作息,该是哄宝宝入睡的时间。 邹阿姨像往常一样,抱着男宝进了婴儿房,轻声对客厅的徐女士夫妇说:“孩子困了,我带他去睡。” 随后,邹阿姨关上了房门,也关闭了房内的灯。 这一次,客厅里的父亲心里莫名有些不安,婴儿房里安静得有些异乎寻常,没有往常哄睡时偶尔的哼唱、轻拍声,也没有孩子入睡前可能发出的细微动静。 父亲终于按捺不住,起身轻轻推开了婴儿房的门,借着门外透进的微光,他看到邹阿姨站在房间的一处角落,背对着门。 而孩子,静静躺在小床上,他快步走过去,抱起儿子,双眼紧闭,对外界的动静毫无反应。 父亲轻轻呼唤,拍抚,孩子却没有丝毫苏醒的迹象。 父亲抱着孩子冲出房间,急切地唤来徐女士,夫妇俩围在孩子身边,尝试用各种方式逗弄、呼唤,甚至轻轻捏了捏孩子的小手小脚。 然而,往日里一逗就笑的宝宝,此刻还是没动静,只有微弱的呼吸。 徐女士夫妇目光投向了一旁沉默不语的邹阿姨:“孩子怎么了?刚才发生了什么?” 面对质疑,邹阿姨语气平静还略带委屈:“我就是在哄他睡觉啊。正常不正常,不是我说了算,要医生来说了算。我做得问心无愧。” 没有犹豫,徐女士立刻拨通了报警电话,同时,他们决定不等救护车,自行以最快速度将孩子送往最近的医院。 医院诊断后发现,在孩子的血液和尿液样本中,均检测出了“唑吡坦”成分。 几乎就在徐女士一家拿到医院报告的同时,辖区派出所已介入,他们调取了徐女士家中的监控录像。 视频画面记录了邹阿姨抱着孩子进入房间,关灯关门,随后身影走向监控未能完全覆盖的角落,紧接着,是父亲推门进入、发现异常的过程。 不过,监控没有直接拍到她往孩子嘴里放入东西的清晰动作,但警方认为邹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面对警方的初步询问和徐女士一家出示的医院证据,邹某某仍然坚持否认,她反复声称自己只是正常哄睡,对孩子体内为何出现安眠药成分表示不知情。 目前,邹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评价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邹阿姨作为育儿嫂,其对孩子负有照看义务,系适格主体,其若长期对婴儿喂食安眠药,导致婴儿持续嗜睡、厌奶、长疹,已非普通失职,而是对婴幼儿身心健康的系统性摧残,符合“情节恶劣”的认定,将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同时,邹阿姨行为可能也触犯故意伤害罪,关键在于损害结果是否达到“轻伤”以上标准,以及主观心态。 邹阿姨向婴儿喂食禁用安眠药,应当预见可能造成的健康损害,若司法鉴定确认婴儿健康受损已达轻伤,且邹阿姨为“图省事”而放任该结果发生,则构成间接故意伤害。 邹阿姨同时涉嫌两罪,一旦定罪,则构成想象竞合犯,将择一重罪处罚。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雇佣邹阿姨的家政公司,若未能证明其在招聘、管理、培训上已尽审慎义务,将需对婴儿家庭承担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 对此,您怎么看?@洋仔说法



耗子尾汁
这月嫂是魔鬼
郭腾飞 回复 01-04 15:03
打她个半死
Max
这个是刑事责任了
用户11xxx13
育婴嫂是经过培训机构培训出来的,像这样损人利己的育婴嫂是怎么培训出来的,希望培训机构能更加严格要求。
开心每一天 回复 01-04 17:22
中国人?这么相信什么机构培训???
悠悠 回复 01-04 19:34
培训机构培训的是技能,这么大年纪了,品行是改不了的。
冰蓝
赶紧正规起来!要不出生率还会降。这孩子天天吃安眠药,长大也会长残的。怎么保证下一代?!影响国家可持续发展
用户13xxx65
这个月嫂真缺德!孩子那么小,喂安眠药伤害太大了!就应该判无期徒刑!
Jin23868 回复 01-05 02:40
这些人它只想怎么去使坏,别的它根本没想过,亦不会去想
用户24xxx93
就不是个人,重判!
水中龙
杀死这个女魔鬼!!!
用户11xxx38
最少十年徒刑叫她知道什么是代价,要不然以后肯定会有人模仿
用户93xxx87
这种应该判刑重判!终身禁止从事服务业!没有耐心就别从事这行业!,
用户13xxx38
以前还不知害了多少小孩
Makarna
学生还都是正规学校教出来的呢,毕业以后还不是做啥坏事的都有
用户10xxx28
这还要证据?肯定是她干的!重罚!
生死由命
我自己的小孩,就是给我父母带我还有点不放心呢。拿给根本不认识的外人?无语。[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马克
这个月嫂很有心里承受力,她已经是惯犯了。
瓜婶
缺德的人怎么那么多?
文子
该死的恶魔
用户17xxx77
现在很多保姆很坏的,要的钱比我去上班一个月还多。这也做不好那也做不好,还嘴硬。还不如月子中心的托儿管理一个月才5000,全放手,里面的护士也专业。月子中心出来像我儿子那么难带,找保姆百分百是被喂安眠药的了,只能辛苦我们俩了
用户10xxx30
带过小孩的都知道,刚出生的很难带的,夜晚会时不时的哭,带的人基本不能睡觉,需要两人轮流照看。她可能是给孩子吃了安眠药让他不吵。
因此而止
不能就这么轻易放过她!
用户10xxx84
如此恶魔,必须严惩!
龙腾盛世
不禽兽更坏!
乄丶風灬雲丶
自己养的为什么要交给别人了,这可能要后悔一辈子了
用户10xxx87
死刑
高山流水
必须严惩不贷
6689
这个行业的鬼点子真的很多。应该洗净了。让他们正式培训并被跟踪管理。不能再放到介绍人嘴边上了。一点都不靠谱。
世外桃源
肯定是她不想熬夜,才这样做
用户14xxx71
孩子小,尽量父母陪睡,睡眠是精神世界的链接,应该跟最亲近的人在一起。
予人玫瑰手有留香
月嫂伤害孩子的事情,这个已经不是个例,成了社会问题。对月嫂服务质量的监督,月嫂队伍的培养,都是难题
书签
签合同时就该把阿姨育儿的所有行为纳入监控下操作!
无怨无悔有几人
一定要重罚,
快乐勇士
很多!
静逸
必须重判
欢子
人心竟有如此毒之人!
用户10xxx75
还有这种冷血的月嫂?这种慢性毒杀婴儿可以死罪吧
用户70xxx64
应该判刑
gjebr
隔断大筋扔缅北
周福林
取证难!
飘勿浮萍
狼心狗肺,应该枪毙
冰洁
直接沤肥啥事没有了
用户17xxx44
故意杀人[并不简单]
任风吹雪
看上去是月嫂的问题,但是不能完全否认这对父母没有问题。甚至魔鬼有时候总是自惭形秽
花晨月夕
不光给婴幼儿喂安眠药,老年人也一样被喂安眠药,这在保姆行业里是公开的秘密。
用户10xxx11
判她死刑
金玉满堂
月嫂是怎么弄到安眠药的,这个是受到买卖限制的,药店都买不到,顺着这个去查!
澄州传奇
和以前照顾老人掐死的是同一性质
yahao
为何要这样。还是哗众取宠的自媒体。
用户10xxx27
只要有钱,就发证,你懂的
潜龙勿用
算谋杀吧?
用户10xxx14
杀鸡儆猴,必须重判
老白
不明白为什么那么信任一个付费外人。
老刘
不是人
木头化石头
说到底没出人命 ,所以查不出结果。。这阿姨是有多反侦查能力才能做到~查无实证。
言午许
应该枪毙
世外桃源
搜一下她住的房间
刳心
当父母的就不能太放心了,孩子尽可能不离开视野,见过保姆把孩子肩膀都咬的一排血印,慎重啊
光年
按投毒罪论处
飞龙在天
花了7600去请月嫂,自己上班一个月能拿几个工资,
雷德
这种除了月嫂重刑,更应追究月嫂公司
用户14xxx04
如果法律不能处罚它就打残它
木其石马
生了娃却交给外人带,活该!
知日
月嫂婴儿喂安眠药有先例。
foodtech
弃市
用户10xxx69
該死的育兒嫂
用户10xxx45
这样残害幼儿的保姆应该判她十年以上
霸气猫猫
拿人钱,不干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