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9岁女童术后成植物人,医院全责赔偿201万,一审宣判引关注 2025年12月18日,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河南9岁女童术后成植物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河南省人民医院需承担全部责任,向女童瑞瑞(化名)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类损失共计201万余元。这起案件的起因,要回溯到当年2月的一次就医经历。 9岁的瑞瑞患有先天性颈咽部血管畸形,家人此前一直定期带她检查。2025年2月,父母听说河南省人民医院在相关病症治疗方面有经验,便特意带孩子从浙江返回河南就医。经该院血管瘤科主任接诊建议,家人同意住院手术,当时医生告知这是常规注射类手术,住院一周左右就能恢复,不会影响孩子正常上学。 2月10日瑞瑞办理入院,经过两天术前检查,2月13日上午接受了全麻下的硬化剂注射手术。术后医生告知家属手术顺利,因用药剂量稍大且需保留气管插管,将孩子转入重症监护室观察,称24到48小时后即可转回普通病房。但接下来的5天里,瑞瑞始终处于昏迷状态,期间还被转入儿童重症监护室,家属多次询问情况,得到的回复均是“镇定药物效果未消退”。 2月19日,医护人员在查房时首次发现瑞瑞气管插管被咬扁,出现通气不畅的情况,却直到两小时后才更换新管;当天傍晚,又发现气管插管位置异常,再次延迟两小时多才紧急重新插管,两次问题处理间隔累计达7小时。2月23日,瑞瑞出现眼睑闭合困难、双眼上翻等异常,头颅CT检查显示已发生脑水肿,此后便持续昏迷,最终被确诊为植物人状态。 在后续协商治疗及责任认定过程中,瑞瑞家属发现医院多个科室的医护人员存在集中修改、伪造病历的行为。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介入调查后,出具的答复意见书确认了这一情况,明确病历存在13项篡改相关问题,涉事责任人已被立案调查处理。 为维护权益,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250余万元并要求医院公开道歉。由于病历存在篡改问题,法院委托的两次司法鉴定均未能顺利开展。最终,法院结合卫健委的调查结论,以及医院在诉讼过程中自认全责的表述,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定医院对瑞瑞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截至一审宣判,家属表示尚未看到涉事医护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也未收到医院的道歉,后续将继续推进维权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