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为港片里查案的廉政公署,是公务员里的精英,结果今天才知道,人家压根就不是公务员。 说白了,人家廉政公署人员压根就不是公务员,而是实打实的聘用制! 看港片长大的朋友,大概率都有过这样的印象:廉政公署的人一出场,气场直接拉满,西装革履、眼神锐利,查起案来雷厉风行,不管对方是警队高官还是商界大佬,都丝毫不怵。 这也让人一直默认,这群人肯定是公务员里的顶尖精英,过五关斩六将才能进的那种。 直到今天才搞明白,原来压根不是这么回事——ICAC职员根本不属于公务员体系,而是实打实的聘用制员工。 说白了,他们就是和廉署签劳动合同的“合约工”,和我们平时找工作签劳务合同的性质差不多。 这个认知反差真的有点大,后来查了相关资料才发现,这背后藏着廉署能成为反腐标杆的关键原因。 要知道,在1974年廉署成立之前,香港的反贪工作是由警队负责的,可当时贪腐之风盛行,连反贪部门内部都不干净,就像总警司葛柏贪腐案,调查期间人直接出逃,民众怨声载道。 也正因为这样,才有了后来独立于所有政府部门的廉政公署。 而采用聘用制,正是为了保证这种“独立性”。 如果廉署职员是公务员,就必然要受公务员体系的规管,任免、考核都要走体制内的流程,难免会和其他政府部门产生人情牵绊。 试想一下,查案时面对的都是“体制内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会不会因为顾虑职业前途而手下留情? 聘用制就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廉署职员的人事权完全由廉政专员掌控,不受公务员叙用委员会的管辖,他们的考核只看办案成效,不用分心搞行政琐事,也不用顾忌所谓的“圈子规矩”。 而且他们直接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负责,办案过程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干涉,这种独立地位让他们查案时能真正做到无畏无惧。 可能有人会觉得,聘用制会不会不稳定,导致人员流动大? 其实不然,资料显示廉署一千多名职员里,超过半数都服务了十年以上。 他们的薪资和同级别公务员差别不大,大概高10%左右,月薪在1.5万到9.75万港元之间,在香港属于合理水平。 更重要的是,这里的职业认同感极强,加上近乎苛刻的自律要求——比如没人参与股票投资,避免利用职务信息获利,这样的环境反而能留住真正想做事的人。 现在再回头看港片里的ICAC剧情,就更能理解他们的“硬气”从哪来了。 不是因为他们是公务员里的精英,而是因为这种聘用制带来的身份独立,让他们没有利益牵绊,能一门心思扑在反贪上。 从成立初期侦破葛柏案,到后来查办涉及商政高官的大案,廉署能赢得超过99%的公众支持,这种聘用制的制度设计功不可没。 不得不说,用“体制外”的聘用人员监督“体制内”的公职人员,这种设计确实高明。 它从根源上减少了查案时的干扰,让反贪真正落到“零度容忍”的实处,原来我们被港片吸引的,不只是精彩的剧情,更是这种制度带来的公平与正义。 以上都是个人观点,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