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湾省以后不要说收复了,也不要说回归了。因为根据我们的法律要求,我们1945年就从日本手里收复了台湾省,我们现在和台湾省要解决的是内务问题。 这个说法的依据,藏在一段不容篡改的历史里。1895年,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战败,被迫签订《马关条约》,把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给日本。从那时候起,台湾同胞开始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殖民生活,他们没放弃过反抗,从雾社起义到各地的抗日游击武装,无数人用鲜血和生命捍卫着自己是中国人的身份。1943年,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的中国领土,包括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必须归还中国。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同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举行受降仪式,这一天被定为“台湾光复节”,标志着台湾正式回归中国版图,重新纳入中国主权管辖范围。 从法律层面来讲,台湾的地位早就有了明确定论。《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文件,都为中国对台湾的主权提供了坚实的国际法依据。新中国成立后,历届政府都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事实从未改变,也不可能改变。我们现在说的解决台湾问题,本质上是解决两岸长期分离的状态,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这是中国内部的事务,任何外部势力都无权干涉。 很多人会混淆“收复”“回归”和“统一”的概念,这是因为对那段历史不够熟悉。“收复”一般指从外敌手中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领土,1945年我们已经完成了对台湾的收复。“回归”则多用于殖民地结束宗主国统治、重新回到祖国怀抱的情况,香港和澳门的情况适用这个说法,它们曾经被英国和葡萄牙殖民统治,通过谈判最终回到祖国怀抱。台湾的情况和港澳完全不同,它不是殖民地问题,而是中国内战遗留的内务问题,是两岸同胞的家事。 认清这一点,对维护国家主权至关重要。一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故意混淆台湾问题的性质,试图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甚至编造“台湾地位未定论”的谬论。这些说法站不住脚,也违背了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准则。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有着共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传承,从三国时期孙权派船队到达夷洲,到宋元时期中央政府对台湾的有效管辖,再到明清时期大量福建、广东居民移居台湾,台湾和大陆的联系从未中断。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也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我们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任何分裂国家的行径,都会遭到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也注定会失败。台湾的前途在于国家统一,台湾同胞的福祉系于民族复兴,这是不容置疑的历史必然。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