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证据了! 泛黄的1959年捐赠证书摊在庞家后人的书桌上,南京博物院与南京

优雅青山 2025-12-23 17:11:18

终于有证据了! 泛黄的1959年捐赠证书摊在庞家后人的书桌上,南京博物院与南京博物馆的两枚公章鲜红依旧,纸张边角因常年翻阅已微微卷起,而“我们一定好好保存这批古画”的钢笔字迹,仍透着当年承诺的郑重。 2010年春拍会上,一幅署名为仇英的《江南春》引发轰动,8800万的估价让藏家瞩目——庞家后人盯着图录上的笔触细节,突然想起祖父临终前描述的捐赠清单,那画上的小桥流水,分明是当年家族捐给南博的藏品之一。 他们拿着证书找到南京博物院,接待人员起初承认确有捐赠记录,却轻描淡写地说:“2001年已经处理了,当时鉴定是伪作,按规定剔除馆藏。” “处理?”庞家后人追问,“法律规定处置捐赠文物必须通知捐赠人,我们怎么从未收到任何通知?” 对方翻出一份内部文件,指着“伪作处置无需告知”的条款——这行字是用圆珠笔后添的,墨迹颜色与原件明显不同。 更让人心沉的是,除了这幅有拍卖记录的《江南春》,捐赠清单上另外四件明清字画,南博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只说“年代久远,去向不明”,连当年的鉴定报告都无法提供。 有人或许会说,上世纪文物鉴定条件有限,误判难免;可“伪作”就能成为私自出售的理由吗?即便真是仿品,那也是庞家两代人守护的家族记忆,捐赠时的信任与情谊,难道不比一纸鉴定更重? 公益捐赠从来不是单方面的付出,它需要文化机构用规范流程和真诚态度来维系平衡。当博物馆把“好好保存”的承诺锁进档案柜,却用后添条款规避法律义务时,失去的何止是庞家的信任。 如今庞家后人已提起诉讼,那张泛黄的证书成了最关键的证据。短期看,这或许只是一场家族与机构的权益纠纷;长远来说,它撕开了文物捐赠管理中的一道口子——当法律条文在执行中被随意解读,当公益承诺抵不过一句“年代久远”,我们该如何确保每一件捐赠文物都能得到真正的“好好保存”? 证书上的钢笔字迹渐渐模糊,就像那些被遗忘的承诺。可庞家后人摩挲着纸张上的公章,突然明白:他们追讨的不是一幅画的价值,而是一个文化机构对“信任”二字最基本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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